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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8056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12-04
信件标题: 面粉厂无证生产
信件内容: 叶县田庄乡环城路口原客运站后院有一面粉厂,无食品生产许可证,希望市场监管局查一查。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1-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问题属实。2021年12月8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反映人所留地址前往现场检查,在该地址发现了一处厂房,大门紧锁,厂房大门处立着一块宣传牌,上面写有“卖面”“卖麸子”“收小麦”等字,执法人员未能联系到该厂工作人员。2021年12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前往到该厂,发现当事人正在生产,经索要查看《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当事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提供有《营业执照》,名称:叶县田庄乡东李建明加工店,经营者:张某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422MAGGYDY9D。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6月10日开始在该地址从事面粉加工,到2021年12月10日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为止,未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也未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鉴于当事人生产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从业人员较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认定该单位为食品小作坊。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于2022年1月23日以前办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