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6837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10-15
信件标题:
叶县美好生活家园项目施工方福建永同达建筑公司未按约定赔偿工伤协议款项
信件内容:
我是四川人因今年3月份在河南省平顶山叶县美好生活家园项目工地上受伤住院,4月份也曾写信于叶县政府县长信箱和走访叶县各相关部门均未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后拨打12345平顶山市长热线才得到叶县盐都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相关领导亲自到叶县美好生活家园1段项目工地上与福建永同达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电话:18650796023)进行调解,经协商达成一致赔偿5万元,次日签定私了赔偿协议福建永同达建筑公司向我赔偿工伤款5万元(其中3.5万元当时以转账形式支付了,余下1.5万元需保险公司2个月内打至我本人银行账户上如保险公司没有支付福建永同达建筑公司补上,协议注明了),后回家养伤至今,可两个月内并没有打剩余的1.5万给我,期间一直打电话问包工头李文军(电话13882887888)以各种理由一直推脱,可事情已过去5个月之久现在打电话给福建永同达建筑公司负责人李某(18650796023)都不接,试问有关部门应不应该管管给我们农民一个合理的公道?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0-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反映情况不属实。经盐都街道工作人员调查核实,10月15日,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已经将剩余的大约14300元通过转账形式转给反映人,符合受害人允许1000元之内的差额范围。该反映人为当事人儿子,他本人对赔偿款已到账的事实不知情。经调查核实,当事人已收到剩余赔偿款,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下一步,盐都街道将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做好协调沟通,维护好辖区居民的利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