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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6617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1-10-05
信件标题: 叶县县高
信件内容: 我是学生家长,今年高一新生,第一次国庆回家,学生反应叶县一高竟然将体罚学生要求为必须事项! 第一,学生反正每个教室讲台必须配备戒尺,已经出现高一九班,英语老师因为学生英语成绩差,责打手掌,化学老师因为提问学生不会回答,责打学生手掌等违法行为! 第二,学校规定每节课每个班级必须揪出两个违纪学生到教学楼大厅,罚站!如果出现其他违纪,也要在教室后边,并且举起板凳,罚站45分钟! 第三,每节课45分钟,中间10分钟休息时间,要求学生不能说话,不能去厕所等,如果违反,要罚站! 我家学生,中招成绩很不错,在初中也很听话,从不惹事,这次回来因为以上原因,竟然说不想上学,出现严重厌学心理,叶县一高规定,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 请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情况属实,责令叶县一高整改!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0-1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县教体局调查组在叶县高中密切配合下,第一时间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组分为两组,针对举报内容,分别对部分学生、教师进行调查、访谈,又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情况为:英语老师郭某芳(女)、化学老师 郭某立(男),两人现为叶县高中高一年级9班、10班任课教师。调查组对高一9班学生进行调查及访谈,对英语老师、化学老师基本没有意见,但也存在个别学生因违反课堂纪律、基础知识不能掌握、学习任务多次不能完成时,个别教师有适当惩戒的现象。对所反映学校规定每节课每个班级必须揪出两个违纪学生到教学楼大厅,罚站;每节课45分钟,中间10分钟休息时间,要求学生不能说话、不能去厕所等问题,经调查,学校没有相关规定。当个别学生出现屡次违纪、多次提醒后改进不足的,或者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不服从教育、管理的,扰乱课堂秩序及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也存在学校、教师予以制止并实施了不超过正常限度的罚站等教育惩戒的情况。学生、教师普遍反映:郭某芳老师担任高一9班英语课,作为年轻教师,重视课堂教育教学方法,工作热情高,调动了学生学习热情及积极性,课堂气氛很活跃;郭某立老师担任高一9班化学课,中学高级教师,作为一名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高效课堂操作熟练,重视课堂检测,学生高效专注。 学生反映,老师、学校对个别同学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是学生个人成长和学校发展的需要,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为提醒学生按时完成课堂任务、高效学习,也的确存在着惩戒时没有把握适度原则、方式方法需要改善的个别现象。总体上没有引起同学们的反感与不满,师生关系正常。本着习近平总书记 “四有教师”要求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工作方法,已对相关教师批评教育,责令其实施教育惩戒时必须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进行,依法、依规谨慎管理,不能滥用戒尺。县教体局要求叶县高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工作热情,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时刻检视工作方法,在处理学生违反纪律问题中,做到合理、合法、有度,真正做到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爱护、尊重学生,营造学生的健康发展的和谐氛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52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