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6213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1-09-17
信件标题:
关于南关居委会健康路沿河路交叉口东约50米路南“双违”建筑情况的反映
信件内容:
该地块位置在南关居委会健康路沿河路交叉口东约50米路南,1951年土改时分给李棚(我母亲李风兰祖父)所有并颁发土地证。目前该地块在被昆阳镇财政所和多户居民占据大部的基础上,仅存的约100余平米空地也于2021年初被南关居民乔建豪(现为叶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加盖楼房一栋(目前已盖至4层)。
1.南关居委会关于该地块“无主地”的结论从何而来?,该地块最早地面残存有老宅地基与矮墙,并种有数棵大树,耑金花老邻居与我家共有一面“和山墙”。在私自开工之前,南关居委会对乔建豪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情况进行过有效调查?
2. 房屋在建设之前,①是否办理有《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和“一书两证”(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②是否履行了个人申请、居委会同意、昆阳街道初审、调地并公示、自然资源局批准的相关手续?③在是否落实了“三到场”要求?乔建豪开工前是否向昆阳街道政府申请划定用地范围?
3.该地块①目前尚没有没有统一规划和调整②除我们的土地证外,没有就近发放的其他土地使用证③乔建豪并无任何就近的确权证明。
主要诉求:一是立刻停止违规建设及侵权行为,依法对乔建豪违规建设问题进行查处,立即停工并拆除所有违规建筑;二是根据相关材料和证词证言,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对该地块权属问题进行权籍调查确权。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10-1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调查,该反映问题不属实。经昆阳街道办事处调查,反映人所反映的南关居民乔某豪所建房屋宅基地属于1951年土改时分给李某(反映人母亲李某兰祖父)所有,但此地块并没有残留的地基及矮墙。李某本不属于南关居民,1951年叶县区域划分时(四固定时期),李某一家被划分为西菜园村民(九龙街道办事处),并分有房屋和土地。1962年,中央文件明确规定,废除土改时期的一切土地房屋证件,因此反映人所反映问题不属实。关于反映的《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和“一书两证”是2021年我县新出台的建房政策,乔某豪是于2020年建房的,他建房是按照以前的建房程序办理的相关手续,并在综合执法局备过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13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