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4657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7-19
信件标题: 关于奥斯卡路段停车位
信件内容: 政通街奥斯卡路段原来政府划有停车位,后来不知什么原因取消掉了,随后住在附近的居民没办法将车停在人行道路牙上。近期,在无任何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叶县综合执法局对每辆车下达了违法停车单,罚款200元。希望政府对奥斯卡路段停车问题予以关注。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7-2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关于政通街奥斯卡路段车位取消的问题。经核实,政通街(老文化路至中心街路段)停车位于2019年10月8日,经公告后取消。政通街老文化路至中心街路段由于附近紧邻商圈,有多个小区,人车流量较大,加之道路较窄,经请示县有关部门,根据城市创建指挥部的要求,经公示后对该路段停车位进行取消。据悉,根据我县重点工程安排,该路段东侧绿地广场设置立体停车场项目正在施工中,届时会缓解该路段停车问题。二、关于在人行通道上停车无提前告知被处罚的问题。为全面整治城区停车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辆有序停放,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解决广大市民出行难问题。经县城市管理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由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联合执法,对县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进行专项整治。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 36号精神,对于机动车非机动车未按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平顶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对城区乱停乱放的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和行政处罚,要求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或其他指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压线、逆向停放、严禁一切车辆侵占城区道路,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行为。为此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采取了以下措施:(一)2020年9月15日后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1.印制宣传单页广泛发放;2.制作温馨提示卡,安插于停放车辆上;3.利用城区街边警亭宣传广播循环播放录音;4.利用广美超市,世纪风超市,新大新超市等各大超市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片;5.执法人员电话告知每个违规停放车主;6.执法宣传车每天广泛宣传;7.协调社会力量“掌上叶县”公众号宣传;8.县“叶县融媒”公众号宣传。(二)2021年5月17日至7月17日,在前期静态执法公告的基础上又做了为期两个月的宣传,只走程序不罚款,1.再次利用警情循环播放录音;2.印制宣传单页进行发放;3.执法人员电话通知告知车主;4.执法宣传车每天巡回进行宣传。2021年7月17日开始,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正常执法,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一些占压盲道,违规在道牙以上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理,不存在所谓无任何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每辆车下达违停罚款单。下一步工,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格管理,为改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努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331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