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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4487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7-10
信件标题: 关于1984年全国第一次土地调查后发放宅基地证的问题。
信件内容: 1984年全国开始第一次土地调查,1988年河南开始土地调查工作,于是我家在1988年4月被调查了宅基地的面积,我家现在有1988年4月18日土地调查的收据,收据的内容为:“交来土地清查手续费总面积121平方米每平方米0.02,金额为贰元肆角贰分”,并盖有城关镇南街居委会公章。后来我在原城关镇(后改昆阳镇,现为九龙街道办事处)的档案室查到了1988年4月25日的第一次土地调查和关于宅基地证的留档:《个人建房用地清查登记表》。表上显示户主,家庭地址,旧宅基地面积121平方米和平面图:南北7米,东西17.3米,还有“符合规划,同意使用”加盖城关镇南街居委会公章以及测量人的个人印章,当时村支书的个人印章和我奶奶(当时户主)的个人印章。因为是我家叶县第一批土地调查,再看了1984年第一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相关政策和目的,土地调查和缴费之后应该第一批发放宅基地证(咨询得知叶县1986年土地管理法颁布以来第一批宅基地发放时间是1991年),但是我去县国土局查询并没有档案记录(〈个人建房用地清查登记表〉按规应该在县国土局也有一份档案,但是这里并没有),也没有发放宅基地证的记录。请问我可以去哪里追寻我家的宅基地证。如果未发放宅基地证,我家这个〈个人建房用地清查登记表〉加手续费的收据,可以补申请宅基地证么?如果不能补申请宅基地证,怎么证明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家中房屋就要塌了,需要盖房子,所以急需您的帮助!谢谢您!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7-2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该反映人真实诉求为进行房屋翻新。经昆阳街道办事处管理区、信访办及南大街居委会与反映人多次协商,达成一致,最终共同拟定方案,根据方案内容,反映人可以进行房屋翻新,但必须符合方案相关规定,反映人对此处理结果比较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135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