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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3820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1-06-16
信件标题: 明瑞御府房产证为什么无法办理
信件内容: 政府针对43个问题小区无法办理房产证已经出台政策快一年了,为什么现在明瑞御府的房子还是办理不了房产证。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6-2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叶县明瑞御府商住小区坐落于叶县玄武大道南侧,由叶县金世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该小区占地面积6256.52平方米,该宗土地证号为豫(2016)叶县不动产权第0000008号。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期限:商业40年,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56年10月17日止;住宅70年,自2016年10月18日至2086年10月17日止;2016年11月14日取得住建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贰零壹陆第拾陆号),规划建筑面积57500平方米;2016年11月17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16年11月25日房产部门为其颁发2栋楼《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筑许可证》载明建设规模为:新建商业住宅楼混合楼26+1层2栋,地上建筑面积分别为21441.6和20139.08平方米,商业41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1819.36平方米。由于现在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没有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及产权首次登记申请等相关资料,县自然资源局还没有对其进行开展产权首次登记业务。对于市民反映办理房产证问题,由于该小区商品房尚未办理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反映人诉求的办理房产证问题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该项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开发单位首次登记权证);(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材料;(5)税费缴纳凭证;(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与业主已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目前,县自然资源局尚未接到首次登记申请。按照县委第162次常委会议定([2020]21号)实行“证缴分离”办法,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对于已经纳入县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范围的项目,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按照县问题楼盘具体化解方案和开发企业提供的相关手续加速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另按照2020年10月2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20号精神要求,为群众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需要在收到土地合宗、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后,依照房屋测量报告数据进行办理。截至目前,该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尚未收到。待双方当事人持相关申请材料向县自然资源局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县自然资源局承诺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