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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2343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1-04-29
信件标题: 农民养羊扶持相关问题
信件内容: 您好!县长! 我是高柳村的村民!农民!我咨询的问题如下! 现在有扶持农民养殖创业!2020年扶贫驻村队,和徐 县长下乡我们村都鼓励我爸多带动一些养殖户创业!但几位 伯伯刚贷款把养殖棚搭好!土地局说占了基本农田必须拆除!为了不影响村里邻居生活都搭在自家地里 问题1,我们村除了住宅区村边都是田地如何了解哪块是基本农田,哪块地可以用(周围几个村都没有荒地,备用地山坡也没有) 问题2.村里除了住宅区村边的小菜园地都紧挨着村民房子,搭棚养殖太近影响村民生活,远点的土地局都说是基本农田必拆,我们找不到养殖用地!怎么办!怎么寻求帮助。我们刚出村的田地全是基本农田咋整(实在找不到地了才吧棚搭在自家地里的) 问题3,我们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最新扶贫创业政策,基本农田法规,如何区分基本农田,(地头又没有图标和范围保护提示) 4.如何向上级反应我们的实际困难!镇土地所也不管只催着拆!有协商小菜园地和村边小块都紧挨着邻居们的住宅影响村里生活!村里没有其他用地!都不是办法! 4.我们搭的都是只有一个棚面积都不大,占地200-300平方!(通过电视新闻了解)养殖也属于农业不破坏农田的性质的话!大棚是可以搭建的国家也支持的,可以少量占基本农田!其他地区基本农田1万多亩地企业搭猪场都可以.都有文件支持!我们这边200-300平米能吗?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5-1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因高柳村徐某家养殖场所占用的土地为基本农田,根据国家下发农耕房图斑,依法拆除。拆除前,高柳村支部书记为徐某在高柳村北地选择了一块一般耕地,土地租金为1000元/亩,但徐某家不愿支付。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村民所办养殖场在不占用基本农田基础上。前往所在镇自然资源所依法办理养殖备案手续即可。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55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