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1817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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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1-03-19
信件标题:
破坏可耕地违法建筑不拆除
信件内容:
反映材料
反映人,王军正,男,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常庄村,身份证410422197207024877,电话17530869795
被反映人,罗玉合,男,住河南省叶县叶邑镇罗庄村,身份证410422197103034958,
反映事项,破坏国家可耕地,违法建筑不拆除。2016年罗玉合在罗庄村西占用可耕地3亩左右建彩钢瓦房做仓库,2018年6月罗玉合有在罗庄村西占用可耕地3亩之多建彩钢瓦棚做仓库,两次占用可耕地6亩之多,2018年10月份,县政府双拆,卫星拍到此违法建筑,罗玉合用金钱买通土地所,违法建筑一直没拆除,群众意见非常大,2019年10月我开始向叶邑镇政府反映,叶邑镇土地所反映,叶县土地局反映,到现在18个月过去了,一直没落实下来,违法建筑一直不拆除,是政府打击力度不够大,还是违法者猖狂,当时建违法建筑时村支部知道,镇政府知道,土地所都知道,2020年8月份叶邑镇政府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没拆除罗玉合的违法建筑。
反映请求,希望上级领导能重视此事,拆除罗玉合的违法建筑,以正国法,我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愿付法律责任。
此致
反映人,王军正
2021,3.19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3-23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该反映问题已经行政复议,超出我单位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