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909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1-01-21
信件标题: 新中联生活广场销售不合格食品
信件内容: 被投诉举报人:新中联生活广场,地址:叶县任店镇街道 本人于2021年1月7日在叶县任店镇街道新中联生活广场购买的“贰宝烤麸丁150克”生产日期2020.11.15 保质期18个月、购买后发现该产品存在以下问题:在贰宝烤麸丁外包装上没有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应当标明:   (五)产品标准代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该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该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 请部门及时处理并告知结果。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29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初步审查,叶县任店镇新中莲生活广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五项的规定,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现在已经申请立案,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将处理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该反映人,该反映人表示想让商家对他进行一些经济赔偿。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权益争议经双方同意县市场监管局可以进行调解,但鼓励双方平等协商,自行和解,目前双方就经济赔偿问题正在自行协商中。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