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403
信件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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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0-12-13
信件标题:
还我血汗钱
信件内容:
现在是2020年12月13号,我们住在地里要钱,要了一星期了不给钱,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机井,农业农村局管的,个人公司招标中标接的这活,然后在包给第一个人,是大包,第一个人把活在包给第二个人,是二包,就是二包老板不给我们钱,打井机器是我们的,井是我们打的,井打好了就是不给钱,我们在龚店乡余营村地里住着呢,是在龚店余营村打井,大冬天非常冷,二老板还欠我们7200元,现在他还敢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央在三强调不能拖欠农民工工资,快过年了,希望政府把钱要回来,我们住在地里等着呢,不给钱不走了,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查,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因未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给打井机主劳务费用导致该反映问题的产生。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打井现场劳务负责人乔某卫及打井机主张某朋,耐心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成井深度,暂押打井机主成井一眼费用(约5000元)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结束验收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后期成井一眼结清一眼井费用,打井劳务保证及时付款。下一步,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排查相关问题,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督促劳务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给机主费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9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