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繁體 | 
支持IPv6
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20399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12-12
信件标题: 还我血汗工钱
信件内容: 我在龚店乡余营村高标准农田项目机井,井打好了不给钱,老板让我们走就是不给钱,现在是2020年12月12日,希望政府给我们主持公道,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1-01-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核查,该反映问题情况属实,因未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时间及时支付给打井机主劳务费用导致该反映问题的产生。接到该反映问题后,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积极联系打井现场劳务负责人乔某卫及打井机主张某朋,耐心沟通,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为保证工程质量、成井深度,暂押打井机主成井一眼费用(约5000元)作为质保金,待工程结束验收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后期成井一眼结清一眼井费用,打井劳务保证及时付款。下一步,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排查相关问题,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督促劳务公司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支付给机主费用,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9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