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8720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0-08-14
信件标题:
海龙湾九龙城27号楼规划及不动产证办理情况
信件内容:
海龙湾九龙城27号楼违规超建问题已久,至今没解决,请相关部门调查1、海龙湾九龙城是否缴纳罚款,补齐相关手续。2、27号楼手续进行到哪一步。3、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27号楼的首付款,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2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经调查,叶县海龙湾.九龙城小区坐落于叶县九龙路东段路北,由河南省金九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07年12月取得土地使用证:叶国用(2007出)第2-3-018-001号,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用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占地面积33970.14平方米。并于2008年7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8】11号,总建筑面积为83863.86平方米。于2008年12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叶房预售证字第028号,预售范围1#-25#楼。该问题涉及楼盘已经纳入我县历史遗留问题楼盘范围,县委第162次常委会议定(【2020】21号)实行“证缴分离”办法,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接下来,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县问题楼盘具体化解方案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待问题楼盘化解方案出具后涉及业主可持相关申请材料向我局提出不动产登记申请,县自然资源局承诺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工作。涉及开发商违反购房合同的行为,小区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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