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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受理编号: 18557
信件分类:
提交时间: 2020-08-02
信件标题: 叶县明瑞御府小区乱收费
信件内容: 我是明瑞御府小区业主,针对乱收费问题提出以下几点 1.在买房时就让缴纳3800元的燃气开口费,国家早就明文规定不在收取这类费用。 2.还有所谓的窗户玻璃钱,收取两千多。窗户都是配套的,从未听说过另外收费 3.收取2次水增压费。六楼以上每月10元。 4,电费0.66一度,水费涨到3元一吨,听说之前有人已经投诉,现在物业说可以由电业局和水厂接管,但需要收取改造费用,小区建成时不就应该接入电业局和水厂吗,现在还要我们出改造费, 5,我们小区的电车位还需要单独购买,现在涨到4千多一个位子,每月还另收取管理费,电动车棚不是属于公摊范围吗,别的小区只收取充电费用,从未听说过电动车还要买车位.每月还收管理费。 共提出5个问题,希望人民政府可以为人民办实事。严惩乱收费行为。
回复信息
回复单位: 叶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0-08-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核查, 一、天然气初装费问题。天然气初装费在购房合同第九条第4项明确说明“燃气由设施经营单位负责室外安装,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合同备案时已经房产局备案股审核过;二、玻璃费用问题。明瑞御府封闭阳台的材料是郑州“贝迪”品牌,所需原材料费用,在业主购房时售房部向每位业主宣讲过,并得到了业主的同意后才安装的,保修三年的后期维修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三、自来水增压问题。自来水压力有限,4楼以上水压减小,5楼以上需要二次增压,现小区设有增压设备两台以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用水。四,该小区2020年3月31日前收取水费价格为2元/吨,2020年4月1日因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上调,该物业公司暂收水费2.7元/吨;五,电动车位问题。电车位是开发公司用混凝土建筑的两层电车位,收建筑成本,开发公司在业主购房时征得大部分业主同意,电车位所在区域经房管测量不属公摊面积。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8065959/0375-611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