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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县大灰河以南、昆阳大道以西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前公示
发布部门:叶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0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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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大灰河以南、昆阳大道以西A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方案已经叶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公示如下:
一、规划用地位置及规划总用地面积
叶县大灰河以南、昆阳大道以西A地块位于昆阳大道以西,大灰河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15080.88平方米。
二、规划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
规划A—01地块:
1.规划用地性质:批发市场用地(090102)。
2.容积率:不大于1.5;
3.建筑密度:不大于45%;
4.绿地率:不小于2.5%;
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三、建筑退让距离
1.规划建筑退东侧昆阳大道道路红线不小于15米。
2.规划建筑退西侧、南侧、北侧用地边界均不小于6米。
3.地下规划建筑的最小退界距离不得小于6米,同时地下建筑物退界距离不得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坪至地下建筑物基础外缘底板底面)的0.7倍;当周围有现状建筑时,退现状建筑不应小于10米,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相关要求执行。
四、交通出入口方位
规划A—0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方位为东向和北向。
五、配建设施要求
规划A—01地块配套变配电设施、公厕、垃圾收集点、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停车位。
六、规划建筑要求
用地内规划6栋1层,1栋2层,1栋3层建筑。其中,1栋3层为综合楼,1栋2层为综合配送中心,6栋1层为市场。在其2#建筑南侧设置公厕,在6#建筑东侧设置变配电设施,在各栋建筑周边设置垃圾收集点。
七、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图)
公示日期: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6日。
经办单位:叶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魏庚旭
联系电话:3310852
附加说明:如需查询详细内容,请出示身份证明,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后查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局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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