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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创新管理模式 关爱矫正对象
发布时间:2020-07-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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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管理模式 关爱矫正对象

 

 

“谢谢!谢谢!感谢您及时为我找到了合适的工作,解决了我生活上的困难,我一定服从管理,接受矫正,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202年7月7日,社区矫正对象和某赶到叶县司法局叶邑司法所,拉着该所所长赵兵克的手激动地说 

 

叶县叶邑镇同心寨村村民和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深圳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2019年12月开始在叶县司法局叶邑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自2019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和某在接受矫正后能及时汇报思想、参加社区公益劳动、学习等,表现良好。但因父母年迈体弱多病,和某无固定收入来源,一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叶邑司法所所长赵兵克在得知和某家的情况后,立即到和某家里实地走访。当得知和某有驾驶证后,赵兵克顶着滚滚烈日,多方联系协调,终于在叶县一家商行为和某找了一份开送货车的工作,解决了和某全家的基本生活所需。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始的一幕,这也是叶县司法局创新社区矫正工作的一个缩影。

 

 

叶县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创新管理模式,强调“教育要有耐心,管理要有恒心,走访要有真心,帮助要有诚心”的原则,通过“四心”工作法提升了社区矫正质量,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