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镇乾、范建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我县历史遗迹遗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历史悠久,文物遗存丰富。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4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6处,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龙山文化遗址等10余处,馆藏文物2000多件。它们不仅是我县历史文化的重要见证,也是我们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好历史遗迹遗址,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对历史遗迹的保护开发与利用工作。
一、叶县文集遗址安防工程被列入2023年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项目实施计划,我们委托众智学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文集遗址安防工程设计方案》并通过省文物局专家评审,今年,上级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93万,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招投标程序。
二、2023年省财政厅、省文物局下达了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30万元用于战国楚长城-叶县段修缮工程,专项资金300万用于保安古城遗址安全防范工程。目前,楚长城本体修缮工程正在施工中,保安8段、10段墙体覆土已完成,辛店段杂草已清理完毕。保安古城遗址安防工程正在施工中,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
三、为加强对龙泉澧河石桥的长远期保护管理,我局实施了龙泉澧河石桥保护利用设施项目。该项目估算总投资1632万元,2023年8月下达中央资金1600万元,龙泉澧河石桥保护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手续及图纸预算已通过财政评审,正在施工中。
四、完成叶县县衙消防工程、龚店望娘楼消防工程、楚长城(叶县段含烽火台)安防工程、真武庙大殿安防工程、孙家岗遗址安防工程、洛岗戏楼安防工程立项计划书,并上报省文物局。
五、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持续配合推进第八批省保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谋划公布第七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六、做好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划定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的指导意见》,科学划定第四批市保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龙泉澧河石桥保护性设施建设项目手续办理及施工进度,年底前完成工程量的50%。完成楚长城本体修缮工程、保安古城安防工程、文集遗址安防工程。
同时,加强对遗址保护工作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遗址得到有效保护。增强公众对保护工作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和开发,正确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使其成为推动我县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新动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历史遗迹遗址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深知,保护历史遗迹遗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持之以恒、不懈努力,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