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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林业局关于疫情期间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6-16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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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疫情期间我县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科学、规范地做好野生动物疫病传播应急处置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1.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按照文件要求,迅速成立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贾晋明担任,副组长郭联锡,成员单位由森林公安、野保股、林政稽查大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保障信息传递。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及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工作予以专项研究部署,从人员组织、车辆安排,纪律保障、责任担当等方面入手,严密防范可能突发的野生动物疫情。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一)全面检查野生动物驯养及经营利用场所。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的场所,尤其是对饭店、鸟市等重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全面进行巡回检查摸底。对有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由森林公安及时立案查处。

    (二)加强对野生动物野外集散地重点分布区的监测与巡查巡护。强化对野生动物相对集中分布多的区域巡护和看守,及早发现疫情并依规处置,惩处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确保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安全,同时有效切断可能携带病原体的源头。

    (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农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联防联控。加大对集贸市场和运输流通环节的检查打击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局面和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属地责任。对驯养及经营单位要重点监控,督促其落实卫生检疫和检测防控工作,对因保护监管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

    (二)注重宣传,预防为主。面对新问题、新情况,要本着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从不同角度科学宣传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的危害性,真正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

    (三)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15”、“110”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我局开通举报电话3310510和举报信箱,畅通公众举报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要加强信息联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