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书记楼阳生关于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要求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文件精神,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人员、环节、系统、窗口“应进必进”,通过“四电”应用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最终实现“一证通办”,经县领导同意,决定成立叶县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和“一证通办”工作专班。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班成员
组 长:胡炜哲(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颖敏(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于海升(县委编办主任科员)
彭晓辉(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王继贞(县政府办党组副书记、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县人防办、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叶县管理部、县残联、县烟草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县国源水务分管负责同志。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王继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工作方案制定、会议组织、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按照专班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开展工作,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报送专班办公室。
(二)明确任务。专班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和“一证通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等,编制任务清单。按照“双周”推进会形式布置各项工作任务,并对成员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订解决方案、派发至相关单位。工作推进情况按要求报专班组长、副组长。
(三)督促捡查。专班办公室每两周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表扬,并作典型经验介绍;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1.叶县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方案
2.叶县加强“四电”建设应用和互通互认推进“免证办”
“一证通办”工作方案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叶县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和 2023年度全省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进一步优化综合性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按照“进驻大厅是原则,不进驻是例外”的要求,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意识、服务的精神,大力推动各级审批服务事项、人员、环节、系统、窗口实质性“应进必进”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全面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大厅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审批”(以下简称“三个无审批”),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化,打造高效率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全面梳理自查摸清现状
1.行政审批职能是否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
2.行政审批服务股室是否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
3.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是否到位;
4.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授权是否到位;
5.行政审批系统是否对接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6.事项审批环节全流程是否全方位进驻到位;
7.政务服务审批人员进驻是否到位;
8.是否存在政务服务大厅之外有审批的情况;
9.是否存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外审批的情况。
时限及要求:2023年4月底前,县直有关单位将全面落实“三个无审批”的自查情况(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同时报送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股(邮箱:yxxzfwzx@126.com,联系人:席瑞丽)。
(二)实现事项进驻到位
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包括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重点解决大厅运行中存在的“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问题,所有审批环节要求一律在政务服务大厅完成。
时限及要求:2023年8月底前,推动县直各有关单位全部进驻到位,推动负面清单之外的政务服务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推动全县“三个无审批”。
(三)实现审批环节、人员进驻到位
推动行政审批受理、审核、决定、送达等环节全方位进驻大厅,推动所有涉及审批环节人员进驻到位。各单位要按照“简单事项审核合一、一般事项一审一核、复杂事项一审两核、特别复杂事项加入特别程序(如公告、现场勘验、听证、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决定等)”四种标准环节模式,逐事项进行梳理论证。要对审批环节提供法律依据,因无政策法律依据支撑的事项,要无条件实现“审核合一”,并配套调整网上流程,最终实现环节最少、流程最优。
时限及要求:2023年10月底前,实现审批环节、人员进驻到位。
(四)实现集中到位授权到位
进一步强化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推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股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股室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大厅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明确事项授权内容及首席代表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事项委托清单,签订事项委托书,形成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位、授权到位,实现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
时限及要求:2023年10月底,实现进驻到位、授权到位,并切实杜绝“两头受理”和“体外循环”等现象。
(五)实现审批系统对接到位
推动各审批部门审批系统进驻到位。推动各审批部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互联,基本完成审批业务系统办理的审批事项全部接入统一受理系统,全面支撑“平台之外无审批”。
时限及要求:2023年10月底,系统对接到位。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23年4月上旬,组织召开县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责任人,填写《对接人员联系表》,于4月10日前书面正式反馈县行政服务中心业务股(邮箱:yxxzfwzx@126.com,联系人:席瑞丽)。
(二)自查梳理
2023年4月,各单位组织力量,进行自我排查梳理归类,形成自查报告。
(三)规范提升
2023年5月,“应进必进”工作专班组织人员,督促指导各单位逐项研究进驻措施。
(四)督导检查
按照时间节点对政务服务事项、人员、环节、系统、窗口进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由“应进必进”工作专班统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政务服务“应进必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按照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具体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直单位要落实责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挂账推进,切实推动实现全县“三个无审批”。
(三)强化督查落实。“应进必进”工作专班定期组织专项督查,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适时组织开展各单位“应进必进”工作检查验收,对“明进暗不进”、违规办理,造成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移交县纪委监委依规处理。
附件 2
叶县加强“四电”建设应用和互通互认
推进“免证办”“一证通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等“四电”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101号),加快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以下简称“四电”)扩大应用、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电子证照制发机制,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并做到标准统一、互通互认;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材料建设完成,“四电”在政务服务领域广泛应用,支撑推动政务服务建设由重实体窗口建设向“一网(电子政务外网)、四端(PC端、移动端、自助端、银行端)、两平台(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实体大厅平台)”建设转变。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免证办”和材料“应减尽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四电”建设
1.完善电子证照系统。加快电子证照系统迭代升级,强化电子证照制证、发证、持证、用证、共享、归档和授权管理等各环节的共性支撑,为政务部门、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的电子证照生成、签发、预览、下载、加注、核验、追溯等应用接口。通过电子证照目录和用证、存证等关键信息上链,实现可信、互通、共享、防篡改、可溯源。(牵头单位:“应进必进”、“一证通办”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
2.强化电子印章支撑。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电子印章系统,实现电子印章制作、管理、状态发布等功能,提供电子印章申请、制发、备案、查询、变更、续期、注销、签章、验章、加注等服务支撑,完善与省市电子印章系统的功能对接。依托互联网建设县电子印章公共服务系统,接入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第三方认证服务机构等电子印章系统,有效支撑非政务部门核发的电子材料制作,并按照“谁签章、谁核验”的原则,提供电子证明、电子发票(票据)、电子合同及其他电子材料验章服务和应用接口。(牵头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叶县管理部等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3.建设电子签名系统。依托电子印章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基于可信密码应用的电子签名系统,实现个人电子签名申请、采集、生成、签署、验签、注销等功能,开放遵循标准且安全合规的技术对接服务接口,为具有手写签名环节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指尖办”提供支撑,促进电子材料“随时随地随签”,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体验。(牵头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4.建设电子材料系统。根据省统一标准建设县级电子材料应用系统,建立电子材料目录体系、资源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提供政务部门核发电子材料制作、汇聚、应用、归档、核验签章与企业和群众自备电子材料在线生成、核验签名等业务的共性支撑及服务接口;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办理结果材料与电子材料目录的自动关联,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对接电子档案系统,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DA/T85---2019),电子材料及时归档并向档案部门移交。档案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电子档案接收工作,促进电子档案规范接收、长久保存和共享利用。(牵头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2023年6月底)
(二)加快推进“四电”共享互认
1.推进“四电”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国家电子证照归档标准规范,推动政务服务办件归档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形成的档案类电子材料来源可靠、程序规范、要素合规、安全可用。根据河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县直各有关单位全面梳理履职过程中由本部门生成及需其他部门提供的证件、执照、证明、鉴定报告、批文等,编制电子证照清单和政务部门核发电子材料清单。(牵头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
2.加强电子证照归集共享。县直各有关单位对照电子证照目录,将电子证照制发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必要环节,推进业务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制发系统对接,实现新增电子证照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与更新,以系统联通促进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层级应用和互通。同时将有效期内的存量实体证照数据转换成电子证照,并归集至同级电子证照库,以全量制证推进全面用证,以全面用证推进各方互认。(责任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加强电子材料归集共享。县直各有关单位对照电子材料目录,充分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通道,按照统一规范将有关业务信息系统与县电子材料库联通,实现电子材料自动、实时、可信归集;对于社保证明、房产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需使用时开具的证明类电子材料,要提供共享接口挂载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提供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申请审核,对有关单位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提出的电子材料和电子证照使用申请,原则上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服务开通,审核不通过的要说明理由。(责任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
(三)加快推进“四电”应用及安全管理
1.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应用普及。各县直单位聚焦深化便民利企,大力推广“四电”应用,对需要企业盖章后或自然人签字后提交的材料,转变传统“打印、盖章(签名)、扫描、上传”的繁琐模式,推行对原始电子文件加盖电子印章或进行电子签名后上传的便捷模式,加盖电子印章(签名)的电子材料、电子证照合法有效,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牵头单位:一次办妥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推进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应用普及。结合“移动办”“预约办”“自助办”“免证办”“政银通办”“一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业务,重点打造“四电”在不动产、医保、社保、公积金、工程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等重点高频业务场景应用,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在线调用、获取、流转、核验、存档,支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最多报一次”;可通过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共享方式查询、核验办事信息的,凡是申请人审批过程中已经提交的经过防篡改固化可以复用的材料,原则上不再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实体证照、材料或复印件,确需存档的由办理部门自行从系统中下载打印并存档。(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3.深化“四电”创新融合应用。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四电”应用智能化水平。面向社会多样化需求,围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交互场景,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电力服务、医疗服务、金融服务、合同订立、人才服务、交通出行、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社会化应用。(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金融办;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4.加强“四电”应用安全管理。提高“四电”支撑系统、应用系统安全保障能力,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要求,增强系统入侵防御、数据库审计等功能。采取身份认证、授权访问等技术和管理手段,防止过度授权、越权存取“四电”数据,保证仅为经过合法授权的业务信息系统提供“四电”应用服务。加强“四电”共享服务日志管理,记录、监控调用及流转等情况,做到可溯源、可取证。加强对电子证照、电子材料的分类分级管理,敏感数据要进行脱敏或加密处理,避免信息泄露。依法严厉打击电子证照、电子材料制作生成及应用过程中的造假行为,杜绝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数据。(责任单位:县直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四电”工作对接机制,明确牵头负责人,强化工作协同,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四电”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促落实。将“四电”工作纳入“放管服”改革重点督查事项,加强对县直各单位“四电”应用和互通互认工作的督促指导,“应进必进”、“一证通办”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县直有关单位业务系统接入、数据资源汇聚、业务运行使用、安全管理等实施定期通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确保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推广。县直各有关单位、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大对“四电”应用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氛围,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四电”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对推进“四电”建设应用的举措、亮点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