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脱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发【2016】27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平发【20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防止贫困人口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以保障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提升抵御重大疾病和灾害的能力,深入推进新农合服务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2018年起,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于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全额资助,减轻贫困人口负担,提高扶贫政策和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缴纳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次为2017年底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165人和遗漏482人购买)共计647人。
(二)资助标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全额资助(详见附表)。
四、资金来源
由县统筹整合扶贫资金支付。
监督电话:0375-8052956
2018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9926364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