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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18-02-12 关键词:
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新农合医保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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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脱贫攻坚行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转移就业脱贫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豫发【2016】27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平发【2016】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防止贫困人口因病、因灾、因重大事故返贫,以保障贫困人口稳定增收提升抵御重大疾病和灾害的能力,深入推进新农合服务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2018年起,在脱贫攻坚期内,对于全县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全额资助,减轻贫困人口负担,提高扶贫政策和农合政策的受益感。

三、范围和标准

(一)资助范围:全县建档立卡人口,包括2016年底脱贫人口、2017年未脱贫人口和2017年底新识别人口,共计47146人。

(二)资助标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按每人每年180元标准全额资助(详见附表)。

四、资金来源

由县统筹整合扶贫资金支付。

 

监督电话:0375-8052956

 

 

                                  2018年2月5日

 

享受资助人员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