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18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
安排情况
为切实提高我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叶政〔2017〕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项目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坚持以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确保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最终实现如期脱贫摘帽的目标。
三、筹资方式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叶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暂行)》要求,我县截止目前已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311.3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具体筹资情况见叶县2018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汇总表(附件1)、叶县2018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附件2)。
四、具体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经县政府研究,2018年年初使用统筹整合资金的项目295个,需投入统筹整合资金39866.734万元,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资金15242.05万元。
1.交通局农村道路项目:安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3628.5万元。
(1)建设任务:对92条道路进行大中修和安全隐患处置,修建道路8.78公里,解决420324人出行难问题。
(2)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92条道路进行大中修和安全隐患处置,修建道路8.78公里,解决420324人出行难问题。
2.水利局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474.6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叶县辛店镇林果业水源工程,主要解决辛店镇22个村发展林果业浇灌水源;三是叶县辛店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解决3个丘陵区贫困村农田浇灌问题。
(2)时间进度:2018年8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可解决74个村9.33万人饮水问题。解决辛店镇22个村林果业发展用水需求,并可解决三个贫困村农田浇灌用水。
3.扶贫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276.35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道路项目,新修道路190.63公里。贫困村道路照明项目,涉及22个贫困村。
(2)时间进度:2018年6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新修道路190.63公里,解决88100人出行难问题,解决22个村道路照明,惠及26250人。
4.各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862.6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道路、环境治理等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4月30日前全部完工。
(3)绩效目标:新修河道护坡1368米、排水管道10879米、道路71.19公里、桥涵3座,解决62320人群众出行问题并改善3个村的村容村貌。
(二)公共服务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8605.774万元。
1.商务局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8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叶县电子商务创业培训项目;二是叶县电商综合服务网店。
(2)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举办全县贫困户适宜电商创业人员培训班,引导贫困人口电子商务创业,在124个贫困村建成电商综合服务网店,为贫困村产品网络化售卖提供保障。
2.文化局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5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7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有效提高45个贫困村群众文化娱乐质量。
3.住建局农村安居工程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42.5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农村安居工程C级项目;二是农村安居工程D级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为4250户贫困户建设、改造安全住房,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
4.扶贫办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10.274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雨露计划项目;二是2018年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及意外险;三是为2018年新识别贫困人口全额缴纳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次为2017年底遗漏和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购买)。
(2)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技能,职业教育计划补助贫困生800人,农村实用技术计划培训500人,短期技能计划培训200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解决贫困人口经济压力,方便群众就医,提高贫困人口医疗及抵抗风险能力。
(三)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6018.91万元。
1.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25万元。
(1)建设任务:到户增收项目及桃奉村集体经济。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扶持1500户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
2.畜牧局产业发展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500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构树优质饲草种植项目;二是千头线生猪养殖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计划扶持3000户左右农户发展致富项目。
3.住建局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595.34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叶县精准扶贫就业基地;二是扶贫基地追加配套工程。
(2)建设进度:2018年8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为120个贫困村和28个贫困发生率高于10%的村建标准化扶贫就业厂房,发展集体经济,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就近务工问题。
4.金融办金融扶贫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550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贫困户贷款风险金;二是企业贷款风险金。三是贫困户贷款贴息;四是企业贷款贴息。
(2)建设进度:2018年11月底全面完成。
(3)绩效目标:带动贫困户从事产业发展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全力推进精准脱贫。
5.林业局山区贫困乡镇森林防火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6.57万元。
(1)建设任务:山区贫困乡镇森林防火项目,其中一是森林防火检查站,雇用贫困人口务工;二是烧除荒山,雇用贫困人口务工;三是设置隔离带,雇用贫困人口务工;四是解决雇用贫困人口防火务工人员装备,提高务工人员安全保障。
(2)建设进度: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解决159名贫困人员务工,主要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巡山监控火情,5个月,每人每月600元。组织30名贫困人员务工,人工实施烧除荒草面积19000余亩,每亩5元。组织贫困人员务工,割设隔离带950亩,每亩200元。购置防火专用服280套,风力灭火机63台,割草机27台,割灌机17台,2号工具1000把等。提高务工贫困人口收入,加强安全保障。
6.农业局产业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702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带动贫困户实施科学种田,增加收入;二是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在14个贫困村中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实现化肥减量,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三是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51个贫困村实施小麦绿色高产,农民增收;四是优质花生种植项目;五是艾草种植项目;六是辣椒种植项目。
(2)建设进度:2018年10月底全面完成。
(3)绩效目标:培育科技示范户,提升贫困村发展优势,加强贫困村科技创新,围绕小麦、玉米、蔬菜三大主导产业在全县遴选培育2000个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村不低于5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10个贫困户实施科技种田,增收收入;在3个乡镇14个贫困村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在8个乡镇51个贫困村实施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达到品质提升,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展“三高”花生3万亩,覆盖30个行政村,种子补贴300元/亩;发展艾草种植3万亩,覆盖30个行政村,种子补贴300元/亩;发展辣椒种植1万亩,覆盖10个行政村,受益人数1.5万,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全力推进精准脱贫。
五、部门分工
(一)根据本方案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
(二)县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会同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人社局、金融办、教体局、商务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精准扶贫大病救助项目、贫困人口商业保险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困难群众救助等项目,由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产业扶持项目由发改委、畜牧局、农业局负责实施、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实施;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由农业局负责实施;标准化厂房项目、安居工程项目由住建局全权负责实施;千头线生猪养殖项目、构树饲草种植项目由畜牧局负责实施;农村公路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电子商务项目由商务局全权负责实施;扶贫产业贷款担保金项目由金融办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县财政部门收到需统筹整合涉农预算指标后,通知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将统筹整合的资金划拨到县扶贫资金统筹账户,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的资金统筹格局。
(2)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发改委、扶贫办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3)项目资金申请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后,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或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
(5)报账资料由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县发改委、扶贫办负责确认项目是否在项目库;县财政局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支付资金。
2.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总的由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乡镇长(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本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和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签字盖章确认的各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确认补助资金信息,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按照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督导监督
由县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专项检查督导组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5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
2018年3月27日
附件:1.叶县2018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汇总表
2.叶县2018年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