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叶县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叶县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6日
叶县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健康扶贫工作的实效,按照《平顶山市2018年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强化健康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健扶办〔20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着眼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在巩固完善、持续提升和丰富内容上下功夫,全面提升我县健康扶贫总体工作水平,为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县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健康扶贫常态化机制
1.筑牢六道医疗保障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覆盖所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平顶山市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保险和叶县扶贫小额保险全面覆盖农村贫困人口,分别按照每人180元/年和126元/年的标准为贫困人口购买平顶山市医疗补充救助保险和叶县扶贫小额保险。发挥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作用,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合规费用,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报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泰康保险、中原农险和中国人寿。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2.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对符合《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确定的慢性病患者,提供从鉴定到补偿全过程的便利服务,补偿报销比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豫政办〔2018〕12号)执行,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3.畅通贫困人口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对贫困人口看病就医采取“两免五优先”服务(免收门诊诊查费、免收救护车接诊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取药、优先住院、优先双向转诊);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设立贫困人口导诊台、爱心病房;县级医疗机构分别按照总床位的5%设置扶贫病床,乡镇卫生院设置扶贫病床不少于3张。(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4.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就医结算服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时无需交纳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委、民政局、财政局,各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5.贫困村义诊服务制度化。组建县、乡级义诊志愿者服务队27支,深入贫困村为贫困群众和非贫困群众共同送技术、送知识、送义诊,开展送医上门、健康检查、健康知识和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医疗卫生单位。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二)推进健康扶贫再提升
6.提高健康扶贫基础数据一致性和准确性。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精准对接,精准识别患病人口、患病种类、治疗方案和费用情况,按照大病集中救治、慢病签约服务、重病兜底保障的工作要求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更新完善贫困人口电子健康档案内容,实行动态精准管理。卫生计生部门加强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信息的数据共享、比对和更新,做到建档立卡信息、健康扶贫信息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相一致。(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7.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和质量。充分发挥签约团队作用,做好签约后的履约服务。强化绩效考核制度,县、乡两级对服务质量每季度至少考核一次。进一步完善签约服务工作机制,签约团队、签约医生、签约对象要做到“三清楚”(服务流程清楚、服务内容清楚、服务标准清楚)。(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社局,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8.全面开展贫困家庭大病集中救治。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对罹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心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心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9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实施集中救治。统筹做好政策衔接、资金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确保大病集中救治工作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民政局、扶贫办。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9.推进医疗重点帮扶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市级医院派驻副院长及专家团队作用,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支持县中医医院建成一个重点中医专科。(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县级公立医院。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0.实施贫困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按照《河南省村卫生室基本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确保设备、人员落实,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11.加强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基层卫生“369人才工程”。县级医院选派以医疗为主,兼顾护理、医技和其他方面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到城市三级支援医院进修培训,每批连续学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各公立医院。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12.加快“互联网+健康叶县”建设。全面落实县政府与微医集团的合作协议,加快建设进度,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远程视频会诊、线上咨询、电子处方、签约服务等,实现不出村就能享受县级以上医院专家的诊疗。发挥“基层卫生云”智慧医疗系统作用,提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健康档案信息共享、双向转诊、绿色就医通道、家庭医生、健康管理等服务水平,打造家门口医院。(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各级公立医院和乡镇、街道卫生院。完成时限:逐步完善)
13.强化贫困地区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服务。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预防和治疗水平。继续实施免费“两筛”(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贫困群众全覆盖。加强对每个贫困家庭“健康扶贫爱心保健箱”的管理,及时补充慢性病防治和常用应急药物。(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妇联、残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4.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各组织一支健康教育团队,深入贫困乡镇、村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发放健康教育知识手册,传播健康知识,引导贫困人口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实现贫困村全覆盖。在报纸、电视和新媒体开辟健康教育专栏。在贫困地区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健康教育进课堂和“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健康口腔)等活动,实现贫困人口健康素养水平逐年提升。(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教体局、疾控中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5.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治理贫困村环境卫生问题。突出抓好贫困村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生态环境“治污”,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实施贫困家庭“六改一增”(改厨、改厕、改水、改电、改院、改圈,适当增添必要家具)项目,改善贫困户的生活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16.加强贫困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文化活动场所。送戏下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公共文化活动向贫困村倾斜,为贫困村农家书屋配备图书。(牵头单位:县文化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三)实施健康扶贫新工程
17.启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工程”。开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试点工作,对40岁以上人群实施生活方式、家族史等资料的采集和体格检查、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等,建立专项健康档案。依据筛查结果对脑卒中高危人群进行跟踪管理,给予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行为干预和预防性治疗,降低脑卒中发生率、致死率和致残率。(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疾控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8.全面实施贫困人口“光明扶贫工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救治,提高贫困人口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人民医院。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19.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工程。今年再完成12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中医馆建设,实现中医馆乡镇卫生院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20.全面开展门诊统筹。逐步扩大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范围。2018年,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达到15种以上,门诊重特大疾病保障病种范围增加到25种以上。(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完成时限:持续进行)
21.全面实施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针对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制订个性化医疗卫生服务管理协议,实施普通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分类管理,并提供医药配送、用药指导、定期诊疗等个性化服务,确保签约服务质量。为贫困人口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确保贫困人口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卫计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协调推进,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健康扶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主动抓;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直接抓、具体抓。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专班推进,专人负责,切实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分类施策,增加健康扶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2018年各项健康扶贫措施全面推开、取得实效。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财政局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对贫困村卫生室、中医馆建设、人居环境改善、医疗保障、智慧医疗、文化体育场地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保障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健康教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重点帮扶等工作需要,为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四)严格督导考核。县政府把开展健康扶贫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各有关单位每周向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县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每月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度缓慢、工作质量不高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健康扶贫工作不力、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