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脱贫〔2018〕37号
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下达叶县2018年第七批脱贫攻坚建设
项目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畜牧局、金融办、文化广电局、住建局、人力资源局、劳动就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县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系列部署,有效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经研究,现将2018年第七批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批复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18年第七批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涉及18乡(镇)、街道,共建设12个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猪“千头线”生态养殖、贷款贴息、“村村通”广播、职业教育贫困生补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增资、扶贫厂房统一化标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外务工补助交通费、政府资助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项目。主要项目建设内容见附件。
二、2018年第七批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总投资3487.61万元,其中:投入整合资金3487.61万元。
三、强化项目管理。一是要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质量监理制、合同制、验收制、公示公告制、绩效制,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二是确保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对已批复的项目不得擅自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确需调整和变更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县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严禁挪用、挤占扶贫资金,做到专款专用;要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报账制的有关要求进行报账;到人到户的项目,要通过“一卡通”形式直补到户。同时,要加快资金拨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组织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要抓紧时间组织项目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主管单位也要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及时建成,发挥资金效益。
附件:叶县2018年第七批脱贫攻坚建设项目汇总表
2018年6月5日
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