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文〔2018〕62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
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8月25日
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涉农
资金使用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实现叶县脱贫攻坚目标,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和《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叶政〔2017〕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我县脱贫攻坚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优化涉农资金使用机制,提高涉农资金配置效率,形成全方位帮扶合力,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脱贫目标
根据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要求,坚持以稳定脱贫为目标,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围绕转移就业、产业扶持、社会保障、特殊救助等路径,通过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项目的实施,确保贫困村有序退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最终实现如期脱贫摘帽的目标。
三、筹资方式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叶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暂行)》要求,我县利用统筹整合、县级安排等多种筹资方式,足额安排资金用于脱贫攻坚,具体筹资和运用情况见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汇总表(附件1)、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附件2)。
四、建设任务与资金安排使用
经县政府研究,2018年年中使用统筹整合资金安排项目351个,需投入统筹整合资金66424.2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础设施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资金33462.75万元。
1.交通局农村道路项目:安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5883.923万元。
(1)建设任务:对81条道路进行大中修和安全隐患处置,22个村修建通村道路41.48公里,12条县乡道路52.7公里,22座中小桥梁共506延米,解决420324人出行难问题。
(2)时间进度:2018年8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完成85条道路进行大中修和安全隐患处置,22个村修建通村道路41.48公里,12条县乡道路52.7公里,22座中小桥梁共506延米,解决420324人出行难问题。
2.水利局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493.96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二是叶县辛店镇林果业水源工程,主要解决辛店镇22个村发展林果业浇灌水源;三是叶县辛店镇抗旱应急提水工程,解决3个丘陵区贫困村农田浇灌问题;四是叶县2018年部分贫困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主要解决6个乡镇11个村干渠维修、新建桥梁、机井等配套设施;五是叶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解决全县18个乡镇272个村安全饮水问题;六是叶县安全饮水维护工程,涉及全县16个乡镇,覆盖人数850000人。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项目完成后,可解决74个村9.33万人饮水问题。解决辛店镇22个村林果业发展用水需求,三个贫困村农田浇灌用水,6个乡镇11个村农田灌溉,全县18个乡镇272个村安全饮水问题及全县16个乡镇压力罐消毒、维护受益人数850000人。
3.扶贫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332.425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道路项目,新修道路245.85公里。贫困村道路照明项目,涉及52个贫困村。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新修道路245.85公里,解决116311人出行难问题,解决52个村道路照明,惠及64295人。
4.林业局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0万元。
(1)建设任务:在危旧房原址上为贫困林场改建170平方米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涉及2个乡镇。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在危旧房原址上为贫困林场改建170平方米防火物资储备库项目。涉及2个贫困乡镇,惠及15904人。
5.宗教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98万元。
(1)建设任务:为贫困少数民族村廉村镇高柳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工。
(3)绩效目标:为1个乡镇新建道路3612平方,解决1557人出行难问题,其中贫困人口293人。
6.老促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9.862万元。
(1)建设任务:为贫困老区村常村镇刘东华村修建道路790米,宽3.5米,解决2044人出行难问题,其中贫困人口709人。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30日前全部完工。
(3)绩效目标:修建道路790米,解决2044人出行难问题。
7.各乡镇(街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682.6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道路、环境治理、美化亮化等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前全部完工。
(3)绩效目标:1、新修河道护坡1368米、排水管道10879米、道路71.19公里、桥涵3座解决62320名群众出行问题并改善3个村的村容村貌;2、解决41个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及群众53927人。
(二)公共服务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9075.504万元。
1.商务局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8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叶县电子商务创业培训项目;二是叶县电商综合服务网店。
(2)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举办全县贫困户适宜电商创业人员培训班,引导贫困人口电子商务创业,在124个贫困村建成电商综合服务网店,为贫困村产品网络化售卖提供保障。
2.文化局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25万元。
(1)建设任务:贫困村文化活动室及村村通广播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有效提高124个贫困村、429个非贫困村群众文化娱乐质量及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宣传。
3.住建局农村安居工程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742.5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农村安居工程C级项目;二是农村安居工程D级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为4250户贫困户建设、改造安全住房,解决贫困户住房保障问题。
4.扶贫办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26.524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雨露计划项目;二是2018年贫困人口医疗补充救助及意外险;三是为2018年新识别贫困人口全额缴纳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本次为2017年底遗漏和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购买)。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群众的生产技能,职业教育计划补助贫困生865人,农村实用技术计划培训500人,短期技能计划培训900人,并依据政策提高补助标准;健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能力,解决贫困人口经济压力,方便群众就医,提高贫困人口医疗及抵抗风险能力。
5.民政局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54.44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为仙台镇、廉村镇、水寨乡、叶邑镇建立四座敬老院。二是为四座敬老院进行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可缓解4个乡镇180个行政村229650人集中供养难问题。
6.农办公共服务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7195.11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农村管理员工资项目;二是六改一增项目;三是贫困村人居环境奖补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2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聘用4461名贫困户为农村管理员,解决无外出务工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14198户贫困群众发放六改一增奖补资金,为11470户贫困户实施提升工程;为全县124个贫困村实施人居环境奖补资金。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万元。
(1)建设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为无能力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代缴,保障全县贫困群众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8.劳动就业局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36万元。
(1)建设任务:为2017、2018年在外务工半年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交通费。
(2)时间进度:2018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为全县94在外务工名贫困群众补助交通费,加强转移就业力度,鼓励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9.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6.57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森林防火检查站,雇用贫困人口务工;二是烧除荒山,雇用贫困人口务工;三是设置隔离带,雇用贫困人口务工;四是解决雇用贫困人口防火务工人员装备,提高务工人员安全保障。
(2)建设进度: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解决159名贫困人员务工,主要对进山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单,巡山监控火情,5个月,每人每月600元。组织30名贫困人员务工,人工实施烧除荒草面积19000余亩,每亩5元。组织贫困人员务工,割设隔离带950亩,每亩200元。购置贫困人员务工必要设备,加强贫困人员安全保障,提高务工贫困人口收入。
(三)产业发展类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3885.97万元。
1.扶贫办产业发展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25万元。
(1)建设任务:到户增收项目及桃奉村集体经济。
(2)时间进度:2018年11月底全部完成。
(3)绩效目标:扶持1500户贫困户发展致富项目。
2.畜牧局产业发展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78.8万元。
(1)建设任务:叶县万头生猪代养产业扶贫项目。
(2)时间进度:2018年10月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计划帮扶14400户农户通过生猪代养,鼓励贫困群众发展致富项目。
3.住建局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6064.34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叶县精准扶贫就业基地;二是扶贫基厂房改变设计追加预算;三是扶贫厂房统一化标识。
(2)建设进度:2018年11月上旬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3)绩效目标:为120个贫困村和28个贫困发生率高于10%的村建标准化扶贫就业厂房,发展集体经济,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就近务工问题。
4.金融办金融扶贫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070.58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贫困户贷款风险金;二是企业贷款风险金。三是贫困户贷款贴息;四是企业贷款贴息;五是返贫责任保险。
(2)建设进度: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
(3)绩效目标:带动贫困户从事产业发展项目,增加贫困户收入,保障贫困群众脱贫成果,全力推进精准脱贫。
5.农业局产业项目:安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947.25万元。
(1)建设任务:一是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带动贫困户实施科学种田,增加收入;二是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在14个贫困村中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实现化肥减量,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三是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在51个贫困村实施小麦绿色高产,农民增收;四是优质花生种植项目;五是艾草种植项目;六是辣椒种植项目。
(2)建设进度:2018年8月底全面完成(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项目,需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工)。
(3)绩效目标:培育科技示范户,提升贫困村发展优势,加强贫困村科技创新,围绕小麦、玉米、蔬菜三大主导产业在全县遴选培育2000个科技示范户,每个贫困村不低于5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带动10个贫困户实施科技种田,增收收入;在3个乡镇14个贫困村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在8个乡镇51个贫困村实施小麦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达到品质提升,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发展“三高”花生350亩,覆盖1个行政村,种子补贴450元/亩;发展艾草种植2776亩,覆盖4个行政村,种子补贴750元/亩;发展辣椒种植1163万亩,覆盖14个行政村,种子补贴200元/亩,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全力推进精准脱贫。
五、部门分工
(一)根据本方案以及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申请,县财政局会同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负责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分配管理。
(二)县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会同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宗教局、老促会、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人社局、金融办、教体局、文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局、商务局等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分别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农村公路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实施;农田水利基础工程建设项目和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由县水利局负责实施;贫困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到户增收、雨露计划等项目由县扶贫办负责实施或指导实施;以工代赈项目由县发改委负责实施;防火物资储备库及森林防火项目由林业局负责实施;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由宗教局负责实施;常村镇刘东华村道路修建项目由老促会负责实施;电子商务项目由商务局负责实施;文化服务中心、村村通广播由文化局负责实施;标准化厂房项目、安居工程项目由住建局全权负责实施;敬老院建设、精准扶贫大病救助项目、贫困人口商业保险项目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困难群众救助等项目,由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负责实施;农村管理员项目、六改一增项目、人居环境奖补项目由农办负责实施;代缴养老保险项目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贫困群众补助交通费项目由劳动就业局负责实施;万头生猪代养产业项目由畜牧局负责实施;扶贫产业贷款担保金项目由金融办负责实施;贫困村产业高产创建、增产增效、种植结构调整项目由农业局负责实施。以上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要严格执行《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六、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操作程序
(1)县财政部门收到需统筹整合涉农预算指标后,通知相关部门完善手续,将统筹整合的资金划拨到县扶贫资金统筹账户,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的资金统筹格局。
(2)项目主管单位根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确定建设的项目,由县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局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提出项目建设资金申请。
(3)项目资金申请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后,确认该建设项目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范围以内,签字盖章后,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后,由项目主管单位或相关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4)项目实施单位依据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项目建设进度报账。
(5)报账资料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审核把关;县发改委、扶贫办负责确认项目是否在项目库;县财政局根据以上部门审核意见筹措支付资金。
2.补助类项目报账资料中须附有: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和村级贫困户、贫困人口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由村委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含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发放标准、发放金额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据实审核确认,确认后的补助资金信息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或直接拨付到经村、乡、县三级确认与贫困户签有帮扶协议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合作社和企业账户,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七、监管措施
(一)组织监管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协调,集中使用。相关项目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统一安排使用。
(二)督导监督
县纪检委、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发改委等部门抽调专人成立检查督导组,负责扶贫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督检查。
(三)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到村到户资金要在项目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告,期限不少于10天。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工作。
附件:1.叶县2018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汇总表
2.叶县2018年年初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
叶县2018年年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6.6亿).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