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扶贫办下达《平顶山市扶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平扶贫办﹝2018﹞49号)和平顶山市扶贫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及整改台账相关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召开整改、完善、提升专题整改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照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查找原因、细化措施,并根据问题整改台账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审计整改情况
一些地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监管使用仍需加强
1.24个县应整合未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57亿元。
我县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并经多次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先后出台《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暂行)等12个办法和方案的通知》(叶政文﹝2016﹞44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叶政文﹝2017﹞155号)、《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叶脱贫﹝2017﹞77号)等相关文件,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进行界定。
此外,我县2018年年中统筹方案中,拟统筹整合资金67321.162万元,截止目前共统筹整合31815.238万元。
2.8个县纳入统筹整合的2.28亿元,实际仍按原渠道使用。
我县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经上级相关部门多次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我县先后出台《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暂行)等12个办法和方案的通知》(叶政文﹝2016﹞44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叶政文﹝2017﹞155号)、《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叶脱贫﹝2017﹞77号)等相关文件,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同时还印发《中共叶县县委办公室、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个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的通知》(叶办文﹝2017﹞17号)设立“县扶贫资金筹措及监管使用专项指挥部”,对我县统筹整合资金进行严格甄选、把控,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此外还研究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整合资金的日常监管、审计和跟踪问效,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12个县将扶贫资金用于市政建设、弥补经费支出等非扶贫领域5325.07万元。
我县严格按照《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经上级相关部门多次检查,未发现此类问题。我县先后出台《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叶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暂行)等12个办法和方案的通知》(叶政文﹝2016﹞44号)、《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叶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修订)的通知》(叶政文﹝2017﹞155号)、《叶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实施意见》(叶脱贫﹝2017﹞77号)等相关文件,对整合涉农资金范围进行界定。同时还印发《中共叶县县委办公室、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20个脱贫攻坚专项指挥部的通知》(叶办文﹝2017﹞17号)设立“县扶贫资金筹措及监管使用专项指挥部”,对我县统筹整合资金进行严格甄选、把控,切实做到“应统尽统”,此外还研究提出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整合资金的日常监管、审计和跟踪问效,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此外县财政局、扶贫办不定时对全县各乡镇、各涉农单位财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力求做到涉农资金统筹合理、资金使用监管规范。
三、具体举措
接到整改任务后,我办立即成立了扶贫审计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及时将整改事项分解落实到落实到各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整改真落实,问题真解决,作风真转变,及时制订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活动,加快扶贫资金支付,提高扶贫资金效率。并积极与财政局相关股室对接,对照全省整改任务清单,逐对照,举一反三,开展整改工作。具体措施为:
1、加大扶贫投入。我县计划安排资金近10亿元用于支持我县脱贫,其中整合资金用于扶贫项目6.8亿元,本级预算安排投入及其他资金近3亿元。并及时根据项目安排情况及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2、推进资金统筹。按照应整尽整原则,将应统筹整合的资金全部划拨“县扶贫资金统筹账户”,捆绑集中使用。同时,围绕脱贫攻坚工程规划,科学安排用向,精准使用资金。
3、加强业务培训。2018年6月30日前,县财政局专门组织了两次由县直及乡镇参加的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培训,并组织参加了市级组织的村级资金管理培训。8月22日,县财政局又专门针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流程及报账资料的详细的培训。重新组织学习了《叶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等相关文件,为强化扶贫项目内业资料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4、限时办理业务。对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纳入国库单账户体系管理,设立扶贫专柜,实行采购、评审、报账限期办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设立财政扶贫统筹资金办公室,实行扶贫项目每周电话催促报账制。
5、优化支付程序。简化扶贫项目立项、评审、采购程序,加快审核报账,确保纳入扶贫支付范围的资金及时支付、优先保证
6、严格报账管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及报账制。扶贫资金直接支付到供应商或施工队,严禁提取和支付现金;涉及贫困人口个人的补助类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