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安排使用扶贫资金31110.755万元,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及相关文件,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974万元
2.省财政扶贫资金2084万元
3.市财政扶贫资金4179万元
4.县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873.75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叶县2018年年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
结合我县贫困村与贫困发生率较高的村实际需求,将上级下达资金及县本级资金合理安排。目前县本级专项资金的投资规模已远远超出中央、省级、市级扶贫资金投资规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教育培训类项目、金融扶贫类项目等,在统筹考虑项目建设性质、项目实施的季节性、时效性的基础之上,结合上级资金到账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合理分配资金。
(一)围绕年度脱贫目标任务,优先向我县123个深度贫困村倾斜。
(二)围绕贫困户有稳定增收渠道标准,优先保障产业扶贫类项目。
(三)聚焦我市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有稳定增收渠道”,安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
三、资金分配表
(详见附表《叶县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对接项目明细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四、监督电话
0375-2316202 0375-8052956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