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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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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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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认定第二批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通知
叶扶贫办〔2020〕27号
叶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认定第二批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扶贫开发办公室:
按照叶县县级扶贫龙头企业的认定要求及标准,经企业申报、相关乡镇(街道)及各主管部门审核并通过公示,共评选出全县第二批县级扶贫龙头企业3家,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龙泉乡(1家)
叶县绿筑菌业有限公司
龚店镇(1家)
河南芳草园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昆阳街道(1家)
河南皓兴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各乡镇(街道)扶贫办要逐步完善龙头企业的监测和日常管理制度,对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到各类扶贫龙头企业进行检查,及时了解企业带贫减贫情况,重点查看带贫效果。对那些不履行带贫责任,违规或违法经营的企业,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取消扶贫龙头企业称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