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2021年衔接资金资金分配使用计划
(第三批)
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21】19号)、《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豫扶贫办【2018】39号)文件要求,依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项目批复,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第三批衔接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截止2021年9月14日,下达我县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4万元(详见附件)。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叶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际需求,将上级下达资金及县本级资金合理安排。围绕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产业发展类项目等,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性质、时效性,科学合理进行资金分配。
(一)紧盯目标。大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投入新格局,推进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
(二)突出重点。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考虑村集体经济发展需求、贫困群众有稳定增收渠道目标,优先保障产业扶贫项目。
(三)精准扶贫。安排到县的财政衔接资金,要运用村集体经济发展、村内困难群众,安排精准到户到人项目。
(四)远近结合。即立足当前,解决2021年迫切需要实施的项目,把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又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完善资金统筹使用。
三、分配结果
叶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分配使用计划(第三批)(详见附表)
附件:叶县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对接使用计划(第三批).xls
监督电话:
国家:010-12317
河南省:0371-65919535
平顶山市:0375-2692626
叶县:0375-2316202 0375-8052956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