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巩固脱贫成果办〔2021〕11号
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谋划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叶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叶县关于谋划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谋划申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的要求,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要求,是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项目库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县级项目库规范性,提高项目库建设质量,对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剔除,切实发挥扶贫项目效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目标。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项目库建设管理要求总体稳定,确保项目入库程序合规、编制内容详实。聚焦重点,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注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的谋划,强化项目储备,确保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二)坚持群众参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积极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其知晓度、参与度,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项目入库及实施全过程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实行阳光化管理。
(三)坚持动态管理。项目库建设坚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在建设中不断完善。纳入项目库的项目要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需求、政策调整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
二、申报编制内容
(一)申报项目范围。主要依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出范围,将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其他相关项目纳入项目库。中省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负面清单项目不得入库。未明确绩效目标的、对环境生态保护造成影响的和违反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项目不得入库。
(二)申报项目类型。项目库建设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举措,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调整优化后的项目分类确定项目类别(详见附件1)。其他未涵盖的项目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三)项目主要内容。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帮扶机制等情况。
未进入县级项目库的项目,不得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确需支持的项目,要按规定程序入库后再批准实施。入库项目使用其他资金支出,需按照相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四)细化项目绩效。全面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把绩效管理融入到资金项目管理的全过程,从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在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突出绩效导向,做到投入明晰、产出有效、目标明确,没有设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纳入县级项目库。
(五)落实公告公示。严格落实项目库建设“三公示一公告”要求,广泛征求贫困群众意愿,加强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公示。让群众广泛参与进来,让公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
三、编报程序
(一)村级申报初步意见。村两委、村级脱贫责任组、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金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村级申报项目,并在村务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专栏内进行公示后上报至乡镇,会议记录及公示内容备案存查。
(二)乡镇审核完善实施方案。乡镇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乡镇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项目类别编制完善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详实具体、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根据其项目建设类别,分别报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论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乡镇报送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切实提高项目质量,确保可随时开工建设。根据行业部门定额标准确定应支持的扶贫资金规模,按照项目轻重缓急排序,以论证报告形式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
(四)县级领导小组审定。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结合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及衔接资金规模,汇总筛选各行业主管部门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合理确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领导小组审定。县级领导小组要召开专题会议审定项目库入库项目,形成相关会议纪要及决议,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项目纳入项目库并公告。对跨村、跨乡镇项目可分别由乡镇、县统一规划,按上述流程申报入库,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
四、项目入库条件
(1)入库项目符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规定、全县总体乡村振兴规划、计划的要求,属于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限衔接项目库入库范围之内。
(2)项目入库申报主体。申报主体为所有涉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的县直有关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项目入库由项目主管单位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级领导小组提出项目入库申请。
(3)项目评审论证。由县领导小组从县级项目专家库中邀请相关类型的专家对项目可行性、合规性进行论证,对评审论证通过的项目,由专家组出具评审论证意见。有条件的项目主管单位也可自行组织评审论证。需要实地核查勘验的项目,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核查勘验,确保入库项目真实、可行,提高入库项目质量,确保可以随时开工建设。
(4)项目投资的评审。预入库的扶贫项目由财政局评审中心聘请社会机构进行投资评审。
(5)入库项目资料完整。一是有巩固成果项目入库申请报告(红头文件);二是有项目入库申请表;三是有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四是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类型、名称、项目建设规模内容、项目投资金额概算、扶贫效益分析等;五是有项目论证报告(或意见);六是有项目投资评审报告。
五、时间要求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项目库谋划建设工作,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时间节点,迅速落实推进该项工作,具体时间如下:
1、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需在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项目村、乡两级申报工作,并分类汇总报送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县政府103室)。
3、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需在2021年11月20日前,将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上报项目进行审核,确定2022年入库项目,报送县级领导小组批复。
联系人:卫秋橙 联系电话:15993508823
电子邮箱:yxfpxmjs@163.com
附件:
1、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附件1).pdf
2、叶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入库项目参考范围(附件2).doc
3、叶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统计表(附件3).xls
4、叶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统计表填报说明(附件4).doc
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