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精神,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编制了《2022年叶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对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主体进行择优选取。现将有关事项进行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叶县2022年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叶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地点:叶县范围内。
(四)实施时间:2022年7月-10月。
(五)实施内容:2022年全县支持建设各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1个,主要用于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品种鲜活农产品生产。
(六)补助范围及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金额测算按照《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执行。
二、报名条件
(一)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有土地使用证明;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能力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四)享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土地租金事件;
(五)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申报办法
(一)建设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评审。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组织人员根据《2022年叶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方案》对报名的建设主体资格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择优确定建设主体。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7月10日。
报名地点:叶县农业农村局三楼乡村产业发展股。
联系人:冯金芳 王琰
联系电话:0375-8053415 邮箱:yxxccyfzg@163.com
叶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