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叶县统计局
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2日
根据叶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803个,从业人员22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7.18%和-33.71%。其中,研究和试验发展企业法人单位14个,从业人员69人,专业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8个,从业人员378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31个,从业人员1842人。(详见表5-1)。
表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803 | 2289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14 | 69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58 | 37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731 | 1842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53.1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2%,农民专业合作社占46.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0.2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9%,农民专业合作社占9.35%(详见表5-2)。
表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803 | 2289 |
内资企业 | 427 | 2066 |
国有独资公司 | - | -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280 | 1418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66 | 400 |
全民所有者企业(国有企业) | 1 | - |
集体所有者企业(集体企业) | 25 | 69 |
个人独资企业 | 54 | 176 |
合伙企业 | 1 | 3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1 | 9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375 | 214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14亿元。负债合计6.1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65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5.14 | 6.15 | 8.65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0.11 | 0.01 | 0.15 |
专业技术服务业 | 6.03 | 4.16 | 1.48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9.00 | 1.98 | 7.02 |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53个,从业人员243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3.85%和689.9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1亿元。负债合计9.7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4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48个,从业人员135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4.62%和180.12%(详见表5-4)。
表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万人) | |
合 计 | 148 | 1353 |
居民服务业 | 71 | 329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58 | 220 |
其他服务业 | 19 | 804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32%,农民专业合作社占0.6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63%,农民专业合作社占0.37%(详见表5-5)。
表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 从业人员(人) | |
合 计 | 148 | 1353 |
内资企业 | 147 | 1348 |
国有独资公司 | - | - |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5 | 677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4 | 625 |
全民所有者企业(国有企业) | 1 | 7 |
集体所有者企业(集体企业) | - | - |
个人独资企业 | 16 | 39 |
合伙企业 | 1 | 0 |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 - |
外商投资企业 | - | - |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1 | 5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1亿元。负债合计0.2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1亿元(详见表5-6)。
表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 负债合计 (亿元) | 营业收入 (亿元) | |
合 计 | 1.41 | 0.21 | 1.31 |
居民服务业 | 0.57 | 0.04 | 0.55 |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 0.45 | 0.03 | 0.52 |
其他服务业 | 0.39 | 0.14 | 0.24 |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36个,从业人员1295人,分别比2018年末减少13.38%和45.0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亿元。负债合计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21个;从业人员4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加133.33%和20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亿元。负债合计0.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110个,从业人员59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加103.7%和32.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亿元。负债合计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6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889个,从业人员13488人。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6.9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