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1〕186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范围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
(二)补贴标准
补助指导标准为:统一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补助80元补助;边远山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等暂时不具备统一集中处理条件、自行处理的每头补助30元。
(三)申请程序
根据无害化处理平台系统查询病死猪出头数,叶县农业农村局与财政局联合申报,向上级申请补贴资金。
(四)申请材料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由无害化处理场所进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同时向农业农村局提供现场处理照片,并上传无害化处理平台系统。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
叶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电话:0375-8053415
三、补贴结果
2023年1月—2023年12月全县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36565头,其中河南华宏瑞实业有限公司处理病死猪27314头,叶县益康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病死猪9251头,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如下表:
序号 | 无害化处理场名称 | 处理头数 (头) | 补助资金 (元) | 备 注 |
1 | 河南华宏瑞实业有限公司 | 27314 | 2185120 | 每头补助80元 |
2 | 叶县益康动物无害化处理 有限公司 | 9251 | 740080 | |
合计 | 36565 | 2925200 |
四、监督渠道
叶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股 电话:0375-805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