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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4-12-13 关键词:
以案释法案例:学校失职父母失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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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初中生胡某在上体育课时摔到了腿,以为没有大碍的胡某并没有告诉老师,只让同学搀扶回了教室。放学后来接胡某的妈妈以为孩子只是小问题,也没有引起重视。直到第二天才发现胡某疼痛严重,立即送到医院。但为时已晚,胡某摔伤时已经骨折,因没有及时就医,骨头缺血导致坏死,最终没能完全康复,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胡某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

查处理由和结果:

法院认为,体育老师没有注意到胡某在上体育课时被同学搀扶回到教室的异常表现,也没有采取相关措施,说明学校管理存在失职。同时,胡某的父母在发现孩子的异常情况后并没有引起注意和及时带孩子去医院检查,说明存在监护失当。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及相关事实,法院认定学校和监护人各承担赔偿责任的50%,学校承担近8万元。

案件评析:

此案警示学校和家长应共同承担起未成年人的保护责任。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教育,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的异常情况。家长也应密切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