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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0-01-11 关键词: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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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豫建2014)10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叶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反馈。

 

                       2020年1月11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的通知


豫建〔2014〕10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环保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结合非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和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实际情况,现就改革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改革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发包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招标发包或直接发包,自主选择工程交易活动场所(国家规定的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用事业项目除外)。

二、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要依法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手续,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

三、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发包活动,要实行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加大对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检查执法力度,加强对直接发包后各方责任主体市场和现场行为的联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