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豫建村〔2021〕249号)和《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财政局平顶山市民政局平顶山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平建办〔2021〕9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补助对象及认定
(一)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二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二)对象认定
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住城建部门依据县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提供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住房安全性鉴定(评定),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列为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无房户指无自有房屋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由农户本人申报、村级评议、镇村两级公示等措施认定。
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已享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和农房抗震改造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补助对象应是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唯一住宅的农户。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是指经技术鉴定为C级(局部危房)、D级(整栋危房)的农房。住房安全性鉴定由县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严格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定的内容进行评定。
三、补助标准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1〕72号)有关规定,2021年的补助资金按照户均22000元下达各县(市)(中央补助17000元、省级配套3000元、市级配套2000元)。
(一)C级危房维修每户补助10000元以内,由改造户提供维修材料清单及总价,经乡、村核实后,据实补助。
(二)D级危房新建每户补助14000元—40000元。建设楼房或者建筑面积超过以及不满足建设标准、建新未拆旧、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不予补助。
四、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以确保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为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经济负担。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结合我县风俗习惯、气候特点和农户需求等实际情况,用于谷物储藏、农具放置、厨房、卫生间等用途的辅助用房,不计入建房控制面积,该部分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以内。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基本建设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鼓励参照县住建局提供的设计图集进行建设。农房改造后应达到抗震设防标准。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厨房、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五、实施管理
(一)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农户是实现其住房安全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应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中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农村危房改造申请。
(二)合理选择改造方式
通过农户自筹资金为主、政府予以适当补助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原则上C级危房应实施维修加固,D级危房且无维修加固保留价值的应拆除重建,无房户可新建。选址新建的,应符合《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豫政〔2021〕4号)要求,及时拆除危房。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鼓励各乡镇(街道)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
六、时间安排
各乡镇(街道)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2021年10月1日开始由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县住建局复验,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复验和资金拨付,完善档案。
七、重点工作
(一)加强动态监测管理
1.加强日常监测。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严格落实县政府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直接责任,有效发挥村“两委”、乡镇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加强农户住房安全日常巡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每月将新增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和排查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上报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建立工作台账。
2.加强信息共享。县住建部门要与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县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每季度向县住建部门提供一次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人员名单。县住建部门对照新增名单逐户开展住房安全鉴定(评定),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给予妥善帮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1.严格技术标准。要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和《河南省农村危险房屋加固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办法》《河南省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技术指南》《河南省农房建设基本技术要求》,区分不同结构类型农房,结合实际,确保改造后农房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使用功能,并同步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既要防止盲目提高建设标准,也要防止降低安全要求,禁止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禁止使用彩钢瓦、石棉瓦等建筑材料。
2.严格过程监管。农村危房改造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施工任务并对施工质量安全负责。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县住建部门要按照基本质量安全标准,指导和督促相关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抓好整改。
3.严格竣工验收。县住建部门要严格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和《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组织检查验收,凡竣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必须在整改复验通过后才能通知改造对象入住,竣工验收后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规范资金使用管理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规范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落实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执行先验收后补助的资金拨付制度,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要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四)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创新宣传办法,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度。认真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管理农村建筑工匠的指导意见》(豫建村〔2021〕197号)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专业技能培训,引导村民建房时选用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提高村民自建房的建设质量。
(五)提升房屋建设品质
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的前提下,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加强农房设计,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同步实施农房节能改造,提升农房建设品质,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设风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目标责任。成立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作为危房改造项目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强化村级组织的责任,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改造对象数量,县财政按每户100元标准安排乡镇工作经费。
(二)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推进机制。县住建、财政部门要密切协作,积极协调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组织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编制建设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的认定。
(三)加强监督指导,严格督查激励。要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公示制度,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年度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提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效。
附件:1.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
附件1
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常姣峰(副县长)
副组长:滕跃峰(县住建局局长)
成 员:曲振平(县民政局副局长)
韩国哲(县财政局副局长)
杜占辉(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芦致力(县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
袁春来(九龙办事处正科级干部)
薛鹏举(昆阳办事处纪委书记)
翟延辉(盐都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时伟东(洪庄杨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谷广收(仙台镇副主任科员)
毛翔庆(龙泉乡副乡长)
胡培煌(保安镇常务副镇长)
刘汉诏(龚店镇副镇长)
李爱朴(常村镇人大主席)
李金伟(廉村镇副主任科员)
甘书锁(任店镇人大主席)
刘圣民(田庄乡武装部长)
冯世超(水寨乡副乡长)
赵二民(辛店镇主任科员)
卢光耀(马庄乡组织委员)
郝洪涛(叶邑镇纪委书记)
张晓飞(邓李乡人大主席)
白柯明(夏李乡组织委员)
附件2
编号:____________ |
_____县(市、区) 年农村危房改造纸质档案目录 |
镇(乡)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___________ _村民小组 姓名____________ |
资 料 名 称 |
1.基本信息表 (能直观反映出改造户的基本情况,打印或手工填写均可) |
2.危房改造申请书 |
3.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含內反各一张,含户口薄首页和户主页) |
4. 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加盖公章) |
5.乡(镇)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
6.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
7.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
8.危房改造对象(村、乡镇)公示照片 (并加盖公章进行公示,照片建议近远景各一张,近景要清晰可以显示表格内容,远景要可以反映公示地点。)
|
9.农村危房改造三方协议书 (加盖乡镇公章,改造户和施工方签字并附造价清单) |
10.___县(市、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表(或培训证复印件) |
11.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质量安全检查不低于三次) |
12.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竣工验收表(要有验收人员签字,县级住建部门盖章) |
13.资金拨付凭证 (财政部门拨付清单) |
14.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竣工验收及资金分配情况镇、村两级公示证明 |
15、户口本、身份证、五保证(分散供养证明)、低保证、其他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相关材料及证件复印件 |
16.改造前、中、后照片(注意格式、逻辑顺序) |
备注: |
基 本 信 息 表
地 址 | ||||||||||||
市 | 县(区) | 镇(街) | 村(社区) | 组 | ||||||||
农户情况 |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家庭人数 | 农户类型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 | 旧住房 建造年代 | 旧住房 建筑面积 | 旧住房 结构类型 | 联系电话 | ||||
改造情况 | 进度情况 | |||||||||||
危房等级 | 改造方式 | 建设方式 | 改造后 房屋结构类型 | 改造后房屋面积 | 列入计划年度 | 批准日期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是否 验收 | |||
资金情况 | ||||||||||||
总投资 | 其中省市县补助 | 农户贷款 | 农户自筹 | |||||||||
备注:1.贫困类型: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其他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六类;
2.危房等级:C级、D级;3、改造方式:修缮加固、拆除重建等;4、建设方式:自建、统建;5、材料时间逻辑要准确(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审核、公示—县审批:批准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在30日内拨付资金。
危房改造申请书
村(居)委会:
我是 村民小组的村民 ,全家____口人,是 (其他脱贫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居住房屋建于___年, 平方米, 结构(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土混杂结构、木结构、石木结构、砖混结构),该房屋存在
安全隐患,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对房屋进行改造,恳请村委会将我家危房纳入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我承诺:我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申请改造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房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新建房屋验收入住后30日之内将旧房拆除。
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评议事项 | 初步确定 年危房改造对象 | ||
时 间 | 地 点 | ||
主持人 | 记录人 | ||
参加评议人员 名单 | |||
评议对象 名单 | |||
会议内容 | |||
评议结果 | |||
村民组长签字 | |||
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1.基本信息 | |||||||||||||
户 主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2.农户类型 | □其他脱贫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易返贫易致贫户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
县级相关部门意见 | (签字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
3.房屋信息 | |||||||||||||
地 址 | 省(市) 县(区) 镇(乡) 村 组 | 建造年代 | 年 | ||||||||||
结构形式 | □土木 □砖木 □砖土混杂 □木结构 □石木 □砖混 | 设防烈度 | 度 | ||||||||||
层 数 | □单层 □两层 | 开间数量 | 间 | 建筑面积 | ㎡ | ||||||||
墙体材料 | 前墙: 后墙: 山墙: 内横墙: | ||||||||||||
屋面类型及材料 | □平顶 □单坡 □双坡 ;□柁梁+檩条 □木屋架+檩条 □穿斗木构架 □硬山搁檩; □小青瓦□粘土平瓦 □钢板瓦 □树脂瓦 □草泥顶 □茅草顶 □石板屋面 □预制板 (可多选) | ||||||||||||
4.房屋危险状况与评定 | |||||||||||||
Ⅰ 房屋各组成部分: | |||||||||||||
地基基础 | □a级:完好,地基、基础稳固。 | □b级:基础埋深略小;有轻微不均匀沉降。 | |||||||||||
□c级:基础埋深偏小;有明显不均匀沉降。 | □d级:地基失稳;基础局部或整体塌陷。 | ||||||||||||
承重墙 | □a级:砌筑质量良好;无裂缝、剥蚀、歪斜。 | □b级:砌筑质量一般或较差;有轻微开裂或剥蚀。 | |||||||||||
□c级:砌筑质量很差;裂缝较多,剥蚀严重;纵横墙体脱闪,个别墙体歪斜。 | □d级:墙体严重开裂;部分严重歪斜;局部倒塌或有倒塌危险。 | ||||||||||||
木柱、梁、檩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有轻微干缩裂缝。 | □b级: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6。 | |||||||||||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明显挠曲,或出现横纹裂缝;梁檩端部出现劈裂;柱身明显歪斜;柱础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4;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梁檩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柱身严重歪斜;柱础严重错位;构件纵向干缩裂缝深度超过木材直径的1/3;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
木屋架 | □a级:无腐朽或虫蛀;无变形;自身稳定性良好。 | □b级:有轻微腐朽或虫蛀;有轻微变形;自身稳定性较差。 | |
□c级:有明显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横纹裂缝;端部支座移位或松动;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明显歪斜;榫卯节点有破损或有拔榫迹象。 | □d级:严重腐朽或虫蛀;下弦跨中出现严重横纹裂缝;端部支座失效;屋架在平面内或平面外严重歪斜;榫卯节点失效或多处拔榫。 | ||
混凝土柱、梁 | □a级:表面无剥蚀;无裂缝;无变形。 | □b级:表面轻微剥蚀,或出现轻微开裂。 | |
□c级:表面剥蚀严重;出现明显开裂、变形。 | □d级:表面剥蚀严重,钢筋外露;出现严重开裂、变形。 | ||
屋面 | □a级:无变形;无渗水现象;椽、瓦完好。 | □b级:局部轻微沉陷;较小范围渗水;椽、瓦个别部位有损坏。 | |
□c级:较大范围出现沉陷;较大范围渗水;椽、瓦有部分损坏。 | □d级:较大范围出现塌陷;大范围渗水漏雨;椽、瓦损坏严重。 | ||
Ⅱ 房屋整体: | |||
□A级:没有损坏,基本完好; (房屋各组成部分:各项均应为a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不应评为A级) | □B级:轻微破损,轻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b级;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采用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最多可评为B级) | ||
□C级:中度破损,中度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c级) | □D级:严重破损,严重危险。 (房屋各组成部分:至少一项为d级) | ||
Ⅲ 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基本完备 □部分具备 □完全没有 | |||
5.建议 □加固维修 □拆除新建 | |||
鉴定负责人: 鉴定成员: | 机构(单位): 鉴定日期: 年 月 日 | ||
房屋状况评定解释说明
1.结构形式 1) 土木结构:指土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2) 砖木结构:指砖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3) 砖土混杂结构:指土墙与砖墙混合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4)木结构:指木柱、木构架承重的房屋结构,北方常为抬梁式或三角形屋架,南方常为穿斗式。 5)石木结构:指石墙承重、木(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6)砖混结构:指砖墙承重、混凝土(楼)屋盖的房屋结构。 | |
2.危险状况与评价 | |
Ⅰ房屋各组成部分: | |
承重墙 | 1) 砌筑质量“良好、一般、很差”的标准可从两方面进行评价:一是看砌筑灰浆强度,抗压强度在5.0MPa以上为良好(抠一小块,脚踩不碎),1.0MPa以下为很差(手捻即成粉末);二是看砌筑水平,是否横平竖直,上下错缝,灰浆饱满。 2) “裂缝较多”指平均每片墙上均有受力裂缝出现。 3) “严重开裂”指至少出现3处以上严重裂缝,裂缝宽度超过10mm,单条裂缝长度超过2.0m。 4) “严重歪斜”指墙顶最大相对位移超过50mm。 |
木柱、梁、檀 | 1) “明显挠曲”指肉眼能轻易观察到的弯曲变形。 2) “横向裂缝”指由于木材截面尺寸偏小或荷载较大,导致抗弯承载力不足产生的横向拉开的裂缝。 3) “柱础严重错位”指承重木柱柱底有超过1/4直径部分已经滑移到柱础支承面之外(部分落空)。 4) “柱身严重歪斜”指柱顶相对偏移尺寸超过柱平均直径的2/3以上。 5) “拔榫”指榫头从卯口中拔出。 6) “榫卯节点失效”指榫头折断,或拔榫,或卯口劈裂,已不具备连接或承载能力。 |
木屋架 | 1)此处木屋架包括两类形式:一类是三角屋架形式,有木的,钢木组合的,小型钢焊接的,这类多是80年代以后做的;另一类是传统的抬梁(柁梁)式,由抬梁(柁梁)与其上瓜柱组成。第一类上下弦杆,腹杆齐全,节点连接与支座支承牢靠,第二类抬梁(柁梁)在端部支承稳固,无转动或移动趋势,满足以上条件可视为“自身稳定性良好”。 |
混凝土柱、梁 | 1) “剥蚀严重”指混凝土表面碳化、风化、或腐蚀严重,部分保护层已经剥落,钢筋外露,构件承载能力严重受损。 2) “严重开裂、变形”指裂缝已接近或超过截面钢筋位置,裂缝处部分钢筋已经屈服。 |
屋面 | 1) 屋面“沉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变形,屋面局部出现下沉的现象,但尚未塌落。 2) 屋面“塌陷”指由于局部檀条,椽子严重变形或折断,导致屋面局部塌落,形成空洞。 |
Ⅱ房屋整体: 1)A级:各组成部分全部为a级。注:土木、砖土混杂结构,及泥浆砌筑的砖木、石木结构,由于材料性能差,施工工艺落后,即使观感完好,但存在原始缺陷很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综合考虑,不建议评为A级,应进行加固维修。 2)B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b级。 3) C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c级,1)中所述混杂结构和泥浆砌筑砖木、石木结构。 4)D级:各组成部分至少有一项达到d级,或全部达到c级。 | |
Ⅲ房屋抗震构造措施 1) 抗震构造措施包括:基础有地圈梁;墙体有构造柱、圈梁等抗倒塌措施;木楼屋盖有竖向剪刀撑、纵向水平系杆等稳定措施;楼屋盖与墙体有拉接措施;墙体洞口与洞间墙尺寸符合要求等。 2) 一般情况下,近年建造的砖木或砖混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可能“基本完备”其他大部分应为“部分具备”或“完全没有”。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县(市、区):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村民小组: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 | 民族 | |||||||
家庭人口 | 农户类型 | □其他脱贫户 □低保户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易返贫易致贫户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 | 上年家庭年纯收入(元) | 旧住房建 造年代 | |||||
旧住房结 构类型 | 旧住房建筑面积(平米) | 旧住房建筑面积(平米) | 农户联 系电话 | ||||||
改造原因 | □C级危房 □D级危房 □其它原因 | 改造方式 |
□修缮加固 □拆除重建 | 建设方式 | □自建 □统建 | 改造后房屋结构类型 | |||
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平米) | 改造后房屋 产权 | □归农户 □归村集体 □其它 | 申请意愿 | □新建 □维修 | 申请补助资 金(元) | ||||
村委会评议意见 | 经调查核实,上述情况属实。根据本人申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建议列为危房改造 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村主任: 年 月 日 | ||||||||
乡(镇)审核意见 | 经调查审核,上述情况属实。经研究公示,建议列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单位(盖章) 调查人: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县级审批意见 | 经研究,同意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批准人: 年 月 日 | ||||||||
农村危房改造三方协议书
甲方(户主):
乙方(施工方):
第三方(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根据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要求,为履行各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第三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房屋改造前概况:房屋位于 村 组,房屋结构为 结构(土木、砖木、砖土混杂、木结构、石木、砖混),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危险等级( □C级、□D级 )。
二、改造方式: ;改造面积: 平方米。
三、改造内容:
四、工程造价: 元(附工程造价清单)。
五、资金拨付:
1、农户自建,当地财政部门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折)通”账户。
2、政府统建,经危房改造户同意并签定有效协议,报请县级财政、住建部门批准,可以将补助资金支付给施工方。
六、各方责任:
1.甲方:提供危房改造所必须的施工场地和条件,积极筹措资金,督促工程进度,按约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确保乙方按时完工。
2.乙方:按照《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办法》相关要求, 年 月 日前完成危房改造,逾期未竣工或验收不合格的,取消乙方危房改造工程施工资格。竣工验收后12个月内,房屋出现安全性和使用性问题,无偿提供维修、处理等相关服务。乙方自行承担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并签订承诺书。
3.第三方:监督乙方按照要求完成危房改造工程施工。督促甲方及时按约支付工程款。确保承担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经过技术培训,持有培训证明或合格证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处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危改户纸质档案存档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第三方(公章)
年 月 日
________县(市、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表
姓名 | 身体状况 | 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家庭住址 | ||||
乡镇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意见 |
该同志从事建筑行业________年,无施工质量安全不良记录。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级住建(培训)部门意见 |
该同志自____ 年____ 月___ 日至_____ 年 ___月___ 日参加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训测试合格。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农村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记录表
乡镇 : 村委会 : 小组: 姓名:
检查日期 | |||
存在问题 | |||
整改意见 | |||
整改后 情况 | |||
检查人员 |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表
河南省 (市) 县 镇(乡) 村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建筑层数 建筑面积
改造危房等级:□C级 □D级 C级危房维修部位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结果 | 填表说明 | |
是否满足设计及质量要求 | ||||
1 | 结构布置 | 1、根据《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统建)现场质量检查验收办法》逐项验收填写。 2、拟验收房屋两层及以上时必须验收第14项;一层房屋如设置第14项时必须验收,否则不必验收。 3、验收合格项在相应结果栏目中填“√”,不合格填“×”,不必验收填“○”。 4、D级新建须验收项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否则为验收不合格。 5、C级危房针对修缮加固部位选填,检查项目不能涵盖修缮加固部位的,请在“其他”栏目中补充说明。
| ||
2 | 结构尺寸 | 内墙面 净距 | ||
3 | 净高 | |||
4 | 地基 | |||
5 | 基础 | |||
6 | 墙体 | |||
7 | 梁、柱、楼板 | 缺陷 | ||
8 | 尺寸偏差 | |||
9 | 门窗 | |||
10 | 屋面 | |||
11 | 室内地面 | |||
12 | 墙面抹灰 | |||
13 | 饰面砖 | |||
14 | 楼梯栏杆 | |||
15 | 室外排水 | |||
16 | 配电 | |||
其他:
| ||||
验收结论:合格□ 不合格□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单位(章) 年 月 日 危改户对验收结果意见(签字):□满意 □不满意; |
改
造
前 | |
改
造
中
| |
改
造
后
|
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竣工验收
及资金分配情况镇、村两级公示证明
乡(镇) 村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公示 公章:
乡(镇) | 村民 委员会 | 小组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数 | 农户 类型 | 旧房屋 结构 | 改造方式 | 各级政府补助资金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