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辛店镇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
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3、《河南省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
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 编制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叶县辛店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辛店镇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预案执行与修订
本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应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适时修订。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概况
2.1.1 地理位置
辛店镇位于县境东南部,镇政府驻辛店街,距县城30公里。属伏牛山系,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东部与舞阳县、舞钢区接壤,南与方城县交界,西与保安、叶邑镇毗邻,北与龙泉镇、叶邑镇相接,总面积140平方公里。全镇辖39个行政村,140个自然村,252个村民组,共11214户,44546人。
辛店镇南部为山区,北部为丘陵区,山区和丘陵区之间是平原。山区面积占全镇总面积的40%,丘陵、平原各占30%。境内较大的山峰有王府石山、鹞山、老寨山、明顶山、坡角山等。系桐柏山系的余脉。最高的王府石山海拔455米,最低的龙头沟山海拔176.3米。
境内的主要河流是干江河。西自燕山水库入境,东从辛店、龙泉和舞阳交界处出境。流经常派庄、白庄等13个村,境内长33.5公里。全镇有大型水库1座,小水库9座,尾矿库1座。
2.1.2 水系分布
辛店镇属淮河流域沙颍河水系,境内有甘江河穿境而过,甘江河在总长33.5千米,流域面积168.3平方千米。全镇有大型水库1座,小水库9座,尾矿库1座。小流域11个。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1)气象
辛店镇属北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地处与暖温带交错的过渡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受季风影响,四季分明,具有“冬温晴燥,夏热多雨,春旱多风”的特点。
(2)水文
辛店镇年均温度14.9℃,年均无霜期213.5天,年均降雨量850~950毫米,1964年最大降雨量为1289.5毫米。因此降雨量除年标变化大外,年内分配并不均匀。据资料分析,历年6-9月份雨量占全年 的52%,雨量充沛,但多集中于7-8月份,雨量过于集中,往往引起洪涝灾害,导致山洪发生。
(3)暴雨洪水特性
洪水主要为暴雨型洪水,区域性暴雨洪水往往发生面积大,降水历时长,总量大,局部性暴雨洪水发生在中低山带,暴雨历时短,洪峰高,洪量少,由于洪水突发性强,不以防范,容易产生灾害。
本地1小时、6小时、24小时不同频率暴雨特征值。
2.1.4 地形地质
辛店镇属黄淮平原与伏牛山余脉结合部,南部山区,西部、北部为丘陵,中部、东部平原,土壤主要为黄棕土壤,成土母质主要是强风化花岗岩、石灰岩,其次是石英片岩、大理石岩等风化物。
2.2 经济社会情况
2.2.1 行政区划
辛店镇镇域面积140平方公里,辖39个行政村,140个自然村,1.22万户,4.48万口人,耕地面积6.5万亩。2010年全镇实现工农业总产值6.25亿元,财政收入773万元,农民纯收入4332元。行政区划基本情况见附表1。
2.2.2 经济社会情况
辛店山区林木茂盛,用材林以杨树、桐树、刺槐树等为主,经济林以桃、梨、杏树为最多。全镇林木覆盖面积22000亩,占宜林面积的75%以上。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红薯、大豆;经济作物主要有烟叶、芝麻、油菜籽等。近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国民经济持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现已初步形成铁矿开采及加工、石材、建材、食品加工、优质粮生产、畜牧业生产及旅游服务等五大产业。2010年全镇生产总值完成6.25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3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332元,全镇粮食产量达到4.5万吨,畜牧业生产水平稳步提高,猪、牛、羊出栏分别达到4.7万头、1.6万头、4.2万头,完成荒山绿化和成片造林1.4万亩,累计植树120多万棵,种植业结构得到进一步调整,新增蔬菜面积1200多亩,烟叶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亩左右。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的实施,交通、水里、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的继续展开,流域内的经济、社会、教育等事业也将会更快的速度向前发展。
2.3 灾害损失
2.3.1灾害损失
1975年8月5日至8日,全县连降特大暴雨,70个小时降雨量645mm,占全年平均降雨量794.6mm的81.17%。在孤石滩水库上游70个小时降雨量为1100mm,占年平均降雨量的138.43%,由于降雨来势猛、强度大、时间集中,致使叶县沙、汝、湛、澧、甘、灰6条主要河流出现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峰,其中甘江河洪峰流量达15000 m3/s,超过河道安全行洪流量3300 m3/s的4倍多。引起山洪暴发,河谷漫溢,造成全县40多万群众被洪水围困,81.6万亩耕地受淹,成灾面积达78.5万亩,粮食损失11亿斤以上,倒塌房屋26万多间,死亡122人,失踪97人,牲畜死亡25万头。辛店镇1.41多万群众被洪水围困,1.32万亩耕地受淹,倒塌房屋1.12万多间,死伤牲畜数余头。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见附表2。
2.3.2 山洪灾害成因
1、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
辛店镇主要以山洪灾害为主,其中山洪分为小流域洪水,流域性洪水,工程类出险洪水三类。易发区的山洪灾害类型要按照流域逐村列表描述,易发区的山洪灾害类型要按照流域逐村列表描述,详见附表3。
2、山洪灾害成因
导致山洪灾害发生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1、降水是引发山洪灾害的最直接原因;
2、地形是引发山洪灾害的基础因素;
3、人类活动是加剧山洪灾害发生的重要原因。
山洪灾害的特点:
1、突发性强,预报、预测、预防难度大。
由于暴雨强度大加上特定的地质、地貌等下垫面条伯,导致山洪来势凶猛。从降雨到山洪形成一般只需要几个小时,较难预防。
2、洪水来势猛、成灾快,破坏性强、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由于山洪流程短,流速快,冲击力强,破坏性大,对工矿企业、道路及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危害严重。
3、山洪灾害发生的季节性强、频率高、具有周期性特点。
山洪发生的时间按年际周期情况看,一般多发生在夏季。发生在每年的6月中旬至8月中旬,特殊年份发生的时间最早为5月下旬、最晚为8月下旬。
4、灾害区域性特征明显、易发性强。
由于工、农等行业主要分布于河道干流、河谷平原或较为平坦的谷地,人口稠密,长期以来人们防洪意识淡薄,在山洪沟口修建住宅或采砂取土等,逐渐在这些区域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居住区和生产基地。因此,第当洪水袭来,都给基础设施、社会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的危害和损失。
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4.1 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非工程措施现状。
一是成立了辛店镇防汛指挥部,由水利站、派出所、供销、卫生、民政、电力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依据《防洪法》行使防洪、抢险救灾只能。落实了以一把手负责制为主的各项责任制,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抢险队伍,定期巡查防汛安全隐患,灾害发生时,协调指挥抗洪救灾工作。
二是编制了防洪预案。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洪水袭击,有效的控制和降低洪灾的发生和扩展,各部门按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抢险准备。
三是加强了河道管理。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加强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管理。
四是坚持以法防灾、减灾。为适应国民经济的发展,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如:《防洪法》、《水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等法规,每年都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群众的认识,减少人为的破坏,确保山洪灾害的防治效益。
五是初步建立“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群测群防,群专结合”是防御山洪灾害的主要措施。
六是组建了防汛抢险队。组建了防汛机动抢险队,沿河各村都分别组建有应急抢险队伍。
(2)山洪灾害防御非工程措施存在问题:
1.河流、山洪沟堵塞、占用现象;
2.部分干群防大汛意识薄弱,存在麻痹思想;
2.4.2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治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现在对山洪灾害防御工程工程措施方面尚无进展。
存在问题:一是水库日益老化,缺乏出险加固资金;二是村属坑塘塘坝老化失修,失去原有功能,成为安全隐患。
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3.1 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临时转移安置的避灾场所。
划分原则:1、对处于历史洪水线及各溪河10年遇洪水淹没线以下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划入危险区。2、在危险区以外,能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作为临时避灾地点的区域划为安全区。
3.2 “两区”的基本情况
辛店镇山洪灾害处于危险区82处,涉及22个行政村,危险区内需转移农户共计7245户,人口27743人,房屋36477间。耕地面积33921亩。在转移安置方式上以本村转移对户为主。详见附表4。
4 组织指挥体系
4.1 组织机构
4.1.1辛店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的构成为辛店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赵春晓担任,副指挥长由副科级领导担任,成员由水利站、派出所、供销社、卫生、民政、教育、电力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水利站,水利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4.1.2辛店镇所辖各村,均成立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由村支部书记或主任担任组长,村干部及各组组长任成员,成立15人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组根据本村地形及人员分布情况确定一至二名信号发送员。
4.2 分工与职责
4.2.1 分工
辛店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本区域内山洪灾害防御群测群防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2.2 工作职责
1、行政首长主要职责
镇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负责本辖区内山洪灾害防御的实施和指挥调度工作,明确行政首长主要职责(参照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
2、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主要职责
制定和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数据,定期进行险工险段等隐患的监测,动员和组织群众的安全转移和避险,认真执行上级的命令,积极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建设等工作。
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各类监测站的雨情、水情,重要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洪泛区水位,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汛前各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掌握本辖区内暴雨洪水预报、本地降雨、山体开裂、滑坡、泥石流、水库溃坝、决堤等信息,及时为指挥长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报通知,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与交通、农业、林业、粮食、民政、水电、电信、物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调度所有抢险救灾工作所需的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设备等。
保障组:负责了解、收集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派员到灾区实地查灾核灾,汇总、上报灾情数据;做好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包括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等;指导和帮助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要基础设施;负责救灾应急资金的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使用、发放和信贷工作;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5。
5 监测、通信及预警
5.1监测
5.1.1监测系统的设立
1、自动监测系统
辛店镇有自动监测雨量站3处,其中已建2处,新建1处,分别为官寨、东官庄、南房庄。
2、简易监测系统
为扩大水雨情信息监测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村组自防自救的作用,因地制宜地配置简易的雨量、水位监测设施,由镇、村、组采用直观、可行的监测方法进行水雨情信息的监测。辛店镇在22个危险区行政村布设简易水位站22个,简易雨量站37个。
5.1.2 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为辖区内降雨量、水位、河道流量、尾矿库、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
5.1.3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有关监测站点分布情况见附表6。
5.2 通信
5.2.1 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实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采用GSM/GPRS通信传输信息,简易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发布的通信方式由电话、手机短信、无线语音广播、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5.3预警
5.3.1 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列表描述各小流域、各村的警戒水位(准备转移)和危险水位(立即转移),详见附表7。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2)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若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1)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县→镇(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图1)。
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2)如遇紧急情况(水库、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滑坡等),可采用快速灵活的预警方式进行预警(如图2)。
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
5.3.3 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无线语音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5.3.4 预警发布及响应
1、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知将有暴雨发生以及发布的三级(黄色)预警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三级(黄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做好山洪灾害防范准备。
(2)当接到三级(黄色)预警后,各有关人员应迅速上岗到位,注意观察水雨情变化,并加强防范。
2、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二级(橙色)预警时,或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
(2)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做好相关防范工作。
(3)有关村在接到二级(橙色)预警后,通过无线语音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向危险区群众发出二级(橙色)预警,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
3、接到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发布的一级(红色)预警时,或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发布一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1)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一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2) 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指挥长及成员、所属的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主要成员发布二级(橙色)预警,镇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立即全面行动,做好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工作。
有关预警设备分布情况表见附表8。
6 转移安置
6.1 转移安置
6.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6.1.2 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绘制转移安置图,并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见附表9)。
6.1.3 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4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哨子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7 抢险救灾
7.1 抢险救灾准备
7.1.1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
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抢险救灾装备及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7.1.2 抢险救灾准备
积极配合县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做好装备、资金、物资等抢险救灾准备。
7.2 抢险、救灾
参照防汛预案,补充山洪灾害特有、需强调的内容,如: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应该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8 保障措施
8.1 汛前检查
汛前,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8.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镇村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镇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8.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部门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4、暴雨天气,镇(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5、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坝,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