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乡直各单位:
《夏李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5月4日
夏李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全乡预防未成年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战果,最大限度的减少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发生。根据《叶平安办[2023]5号》《叶县预防未成年人溺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由我乡综治办、中心校、派出所、水利站、村建所、民政所、安监站、文化站、团委、妇联10部门成立未成年防溺亡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四个精准”(即精准排查防控、精准宣传教育、精准帮扶救助、精准督促指导)常态化在全乡持续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要求,逐级落实管理责任;相关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力争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零发生”,基本杜绝重大溺亡事故,为全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二、职责分工
1、乡综治办要将防溺亡工作纳入平安乡镇、平安村创建活动,纳入各村综治和平安建设年度考核内容,配合乡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乡专项办),对发生的每一起溺亡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对问题突出的行政村采取组织处理。
2、乡宣统办公室,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防溺水知识宣传,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宣传防溺水工作的成功经验,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防溺水工作。
3、乡中心校负责乡防溺亡专项办日常工作,掌握全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张贴公告、组织宣传车入村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专题教育,增强老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的自救施救方法。开展学校预防溺水集中教育活动,印发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督促在校中小学学生家长逐人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4、乡派出所要负责组织基层民警,在走访中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联合乡综治办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村组干部进行巡查和劝阻。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开展救援处置,并按规定上报情况。会同水利等有关部门及时依法打击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行为。
5、乡应急办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将防溺亡工作纳入全乡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
6、乡水利站负责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对水源地、河流、拦河坝闸、输水渠、村内坑塘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水域,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和水深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溺亡事故多发区,危险区域,下水区域,要明确管理人分别负责。
7、乡道路所负责排查整治全乡危险路段、桥梁、涵洞,特别是低洼容易受淹路段,危险涵洞的安全隐患。尤其是施工范围内的坑洞积水,指导施工企业加强现场安全监督,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防止外来无关人员和中小学生进入作业区。
8、乡村建所负责对我乡在建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内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施工方及时回填危险水池水坑。无法回填的应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9、乡民政所负责牵头抓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建立台账,会同教体、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监护干预等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并确保每位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均签订承诺书。
10、乡文化站负责加强各旅游景区内水域的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的监督,督导旅游景区内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11、乡团委负责大力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督促各中小学充分利用班团、队活动,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组织开展“安全假期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针对未成年人,组织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
12、乡妇联负责开展和睦家庭创建和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开展符合留守儿童需求、形式多样的关爱服务活动,强化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安全防范意识,督促各村落实对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全乡防溺亡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有关站所及时启动预防未成年人溺亡治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部署辖区、系统防溺水工作。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教育部门要着眼于提高预防溺水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与有效性,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开展预防溺水“八个一”活动(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开展知识竞赛、展板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每周利用升国旗、队会、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印发一份《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召开一次家长会;建立一个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的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强化“六不一会”(即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救助、报警方法)要求,增强中小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
(二)各未成年人群体排查及各危险水域排查整改阶段(5月份)
由乡民政所牵头,对留守儿童和孤儿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由各行政村负责对辖区辍学的未成年人进行逐一排查,落实当前状况,建立台账。各村对于辍学未成年人、留守儿童、孤儿组织签订《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承诺书》。乡综治办组织水利、派出所等部门集中排查全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对所有河流、干渠、沙坑、池塘,尤其是历年来发生溺亡事故的高危水域及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设施落实情况,对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警示标识设立情况等,建立工作台账。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管理权限,落实管理责任。对预防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发生溺亡的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标识、水深标识,需要加建、加固防护栏的,及时建设到位。无防护栏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在重点水域、河段、干渠易下水位置,以及沙坑、池塘等部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摆放所需绳索、竹竿等简易救生物品。
(三)重点防控阶段(5—8月份)
乡综治、安监、中心校、公安、水利、民政、村建、文化、妇联、团委要及时联动,组织中小学教师、镇村干部、网格管理员、安全监督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镇综治办、中心校要主动衔接,做好学校、村、网格长沟通协调工作,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确保重点明确、不留盲点、工作到位。对农村留守儿童、辍学未成年人,要开展“一对一”、“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对学校附近、村庄附近、学生放学回家道路沿线等未成年人喜欢玩耍的水域,有条件的可以安装视频监控和播音设备,重点时段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有关安全问题。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落实救援物资,发生溺水事故立即开展救援并及时报告。
四、完善管理制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关爱未成年人生命是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强化措施,健全制度,强力实施。
(一)工作台账制度。一是水利部门负责建立危险水域台账。对于危害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河渠、堤坝、池塘、水井、工地水坑等重点水域要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隐患问题明;二是由专项办负责将各未成年人群体情况底数清。除在校学生外,对辍学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都要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监护责任落实;三是由综治部门牵头建立重点水域的管理台账,做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安全巡查人员要登记造册,实行定时间,定区域,定任务,定人员,做到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二)周报告制度。专项治理期间,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的相关站所每周向乡专项办报告情况(电话:8754777 ,邮箱:xialixiangzhengfu@163.com ),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乡专项办、综治办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三)督查制度。活动期间,乡纪委将对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每半月开展一次督促检查,重点督查“五到位”情况;一是未成年人防溺安全警示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二是未成年人在校以及放假期间的管理、监护是否到位;三是水域警示、提示标识标牌设置、危险区段防护设施整改、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是否到位;四是部门职责是否履行、联动是否到位;五是各行政村对乡专项办安排工作的落实情况。
(四)奖惩制度。有关单位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2023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行政村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村、单位,通过通报、约谈、实施一票否决权制等方式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