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以及国家防办《防洪预案编制要点(试行)》和《关于编制城市防洪预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及编制原则
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龙泉乡人民政府负责开展全乡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编制防洪预案应密切结合实际情况,社会经济情况,及发展规划,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修复、完善。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概况
龙泉乡位于叶乡乡城东南22公里,乡政府在龙泉新街,东与漯河市舞阳县隔河相望,南与辛店镇相接,西邻叶邑镇,北与田庄乡、仙台镇相连。全乡总面积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万亩,辖35个行政村,87个自然村,243个村民小组,11700个农户,总人口5.1万。全乡地势南高北低,境内有甘江河、澧河贯穿西东,两河交汇于龙泉乡赵庄村汪寨自然村东北。南部甘江河以北以岗地居多,北部澧河沿岸土壤肥沃。
(二)水系分布
龙泉乡境内有甘、澧条主要行洪河道。甘江河境内段长13公里,流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澧河境内段长10千米,流域面积25.3平方公里,除此之外南大营村还有五龙口水库一座。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一)龙泉乡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机构
龙泉乡应急抢险指挥部由乡党委书记任政委,乡长任指挥长,办公室、应急办、水利站、农业服务中心、民政所、派出所、供电所、电信局、财政所和各应急小组涉及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二)应急抢险指挥部职责
应急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全乡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主要职责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河南省防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实施全乡应急抢险救灾和灾后处理工作。
(三)应急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公室:负责全乡应急抢险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全乡应急抢险秩序,确保全乡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依法查处盗窃、哄抢抢险救灾器材、物料及破坏其他与应急抢险有关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在遇到特大洪水等紧急情况时,协助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
应急办:负责全乡灾民及转移人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负责拨发救灾款物,组织接收、分配各类救灾捐赠;协助做好灾害损失情况的统计工作。
民政所:负责五保户、低保户救助安置工作,协助应急办开展救灾及生活保障工作。
财政所:负责安排、调拨并监督使用应急抢险救灾经费。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了解统计全乡的农业受灾情况;承担乡应急抢险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助做好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抢险救灾用电;负责恢复因受灾破坏的发、送、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当户外输电线受损断落时,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行人触电。
电信所:负责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应急抢险救灾通讯畅通。
水利站:负责河流汛情和水位监测,上游泄洪的及时通知,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要求和精神。
卫生院:负责全乡应急抢险救灾时伤员的应急抢救;负责灾后的卫生防疫及消杀工作。
(四)各应急小组职责
1、转移安置组:转移安置组由乡民政所负责,负责通知全乡内老弱病残人员,并利用由交通保障组提供的车辆负责将撤离人员运送至安置点;民政所在安置点接收撤离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具体为:张跃勇负责慕庄村村民向娄凡转移;杜文辉负责全集村民向牛杜庄转移;罗军伟负责郭吕庄村村民向北大营村转移;;李世峰负责权印村村民向北大营村转移;赵跃民负责铁张、大何庄村民向草厂街村转移;王晓源负责曹庄村村民向白浩庄村转移;张留亭负责小河王、小河郭村村民向新小河郭;张永辉负责龙泉老街村民向龙泉花园社区转移;毛翔庆负责大湾张村民向龙泉新街转移;马红晓负责大来庄村民向向齐庄转移;董小春负责王楼村民向齐庄转移;朱兵负责彭庄村郭庄组村民向彭庄新村转移;任玉鹏负责李明己王老庄组村民向李明己村室周围转移;吴建伟负责辛善庄村民向谢营村转移;余国华负责半截楼村民向胡营村转移;赵清月负责莫庄村民向雷岗转移;李书卿负责南大营村寨底组村民向草厂社区转移。如各村出现内涝,由包村干部、支部书记负责群众的就近转移和安置。
联络组办公室、电信所、农办等部门负责。负责抢险救灾和人员转移安置时的通信畅通工作。
6、卫生防疫组。卫生防疫组由卫生院和市场监管所负责各安置点转移人员的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对伤病员进行现场急救。
四、预案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
当指挥部预判将发生特大洪灾,导致河水暴涨等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时,该预案启动。
(二)预案启动程序
预案启动时,由乡防汛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启动命令,由乡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络各应急小组负责人,各应急小组按照各自职责,立即组织人员奔赴救援岗位。同时,办公室在请示指挥部后,立即向上级防汛等部门报告.
(三)应急结束
1、当特大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乡防汛指挥部上报县防汛指挥部,由县防汛指挥部根据汛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工作转入汛后工作。
2、依照《河南省防汛条例》的规定,在防汛紧急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及时归还原所有者;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河南省防汛条例》有关规定由乡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应急抢险工作结束后,由各口线尽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恢复全乡人民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保障组在发生洪涝灾害并有通信设施发生损坏后,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抢修,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2、在紧急情况下,充分利用电视台,村级广播等发布防汛信息;利用电话通知、人员通知等方式,通知受影响范围内的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身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乡人民政府按规定储备常用的抢险物资,以满足抢险急需;在防汛紧急期,坚决服从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
2、应急队伍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汛前由乡防汛指挥部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成立专业、非专业群众防汛抢险队伍。防汛抢险队伍应分为:群众性抢险队伍(涉及村应急分队,每村10-20人)。
3、物资保障
乡人民政府储备相应的防汛抢险物资,物资由专人负责保管。物资储备地点附近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无阻,并在汛前、汛中及汛后进行检查保管情况。
目前,储备的保障物资有:救生绳10条、雨伞40把、雨衣400件、胶鞋100双、手电筒100只、铁锨600把、编织袋10000条、细沙30方、石子30方、铁丝100公斤。
六、善后工作
(一)救灾
1.受灾后的灾情统计执行上级指导标准。
2.乡民政所、应急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接受外部的捐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乡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救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请求医力、药品及救护设备的支持。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要求,对消耗的防汛物资进行补充。
(三)灾后重建
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
(四)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二至三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召集乡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邀请县防汛指挥部及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专家评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修改,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批准。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乡人民政府设立年度防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对在年度防汛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预案演练
本预案在每年汛期开始前一个月由乡防汛指挥部统一组织进行演练,采取实地演练方式,在全乡重点区域内进行,按照演练、总结、讲评、修订的程序每年对此预案进行一次修订。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乡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龙泉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