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武明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民营戏曲艺术团体传承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提案中关于民营剧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十分中肯,建议也很好。叶县文广旅局高度重视,本着管行业管发展的理念,迅速组织力量专题对民营剧团的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
民营剧团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力量。我县民营剧团已成为戏曲艺术事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身处困境的戏曲艺术事业的新生力量和希望所在。为营造更好营商环境支持民营剧团发展,我局成立了由副局长任组长,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任副组长,县文化艺术中心主任、艺术股股长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职负责该提案的办理。
二、积极调研、认真研究
我局于5月14日上午召开2023年叶县民营剧团座谈会,邀请全县20余家民营剧团代表参加。会议对我县民营剧团基本情况、发展状况、发展面临困境进行了座谈交流,共同探讨了叶县近年来地方戏曲传承发展的现状、优势、局限以及传承发展的方向与路径。
针对您提出的“专业带民间的发展思想”。我们将邀请省市专业老师对全县范围内民营剧团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演出水平,同时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组织民营剧团演职人员外出学习培训,考取专业技能证书,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同时可将县文化艺术中心排练场地与各民营剧团共享,在日常排练中,县剧团将对民营剧团的排练情况予以指导、帮助。
您提出的“对民间文艺团体进行扶持。在‘文化惠民 送戏下乡’演出中,应当让民营戏曲剧团参与进来,分配场次惠民演出,从演出、资金、设备三方面给予支持”。按照《关于印发〈电影、戏曲、文艺演出进乡村入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叶文广旅〔2023〕14号)文件明确规定“戏曲进乡村活动由叶县文化艺术中心承担演出任务”,因此暂时无法让民营戏曲剧团直接参与进来,我们将积极调研,认真对待,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三、民营剧团发展面临的其他困难
(一)缺资金。我县民营剧团演出利润单薄,每场戏收费在2000-5000元,除去演员工资及交通、食宿等费用,利润所剩无几;缺少固定的办公地点和排练场地,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场租、工资、服装道具等成本支出,用于设备投入更新等软硬件方面的建设费用极少,用于剧本创新编更是没有。而剧团发展所需要的音响、服装等道具都价格昂贵,一套专业音响需要10-20余万元。因此本就收入不高的民营剧团的演出设备往往常年得不到不更新,演出质量也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缺人才。我县民营剧团存在着演员行当不全、青黄不接的现象,年龄普遍在40岁以上,多数为戏曲爱好者和戏曲票友,经统计我县民营剧团演员中戏校毕业生占比不到3%,且专业素养不足,常年得不到培训提升。编剧、导演、舞美人才匮乏,管理制作、宣传营销等专业人才严重不足,这从根本上限制了剧团的发展。
(三)缺乏创新。民营剧团所演剧目往往是一些固定剧目,不超20个剧目,且多为如《四郎探母》《下陈州》《三哭殿》《收姜维》等广大人民群众已经看厌的老套剧目,不具吸引力。由于新剧本引入难度大、难以邀请高水平导演等条件限制,剧团往往缺乏活力,市场竞争力弱。
(四)演出市场需进一步规范。目前我县存在着外市县无证团体,演出水平粗制滥造,每场次价格往往低于2000元,存在低价冲击市场的情况,扰乱了我县民间戏曲市场秩序,也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我县本土持证剧团的生存发展。
四、工作措施及下步工作打算
面对我县民营剧团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我局不等不靠,分类施策,力求尽快见效。能立行立改的,比如强化市场监管、简化办事流程、开展业务培训等我们已经召开相关会议,正在推进。一是强化市场监管。对民间剧团演出市场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加大对无证演出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高下乡检查的频次,一经发现无证演出行为,迅速出动,严格处理,严肃追究。二是简化办事流程。我局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股对照上级政策认真研究,简化民营剧团办证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由群众往大厅跑转换为我们往群众中去,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三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省市专业老师对全县范围内民营剧团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素养、提高演出水平,同时结合“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组织民营剧团演职人员外出学习培训,考取专业技能证书,提升自身专业素质。
对一时不能解决或需要研究具体政策、措施予以解决的比如民营剧团缺资金、缺人才、创新能力不强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正在研究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拟拿出推动民营剧团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需全县相关部门协调、协商解决,报经县政府同意后,逐步实施。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