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本亭、蒋明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环境的整治的建议”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条件,建设和谐家园,按照《叶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叶政(201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龚店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着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村集体经济,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努力把我镇建设成“工业强镇、产业富民、和谐宜居”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一)城镇统筹发展原则。在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达标的基础上,结合镇实际情况,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城镇一体化建设。
(二)改善环境与经济发展结合原则。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注重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三)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结合原则。各村是创建主体,广大群众是参与主体,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加“美丽乡村”建设。
三、目标任务
各村要结合各自实际,在现有基础上扩大覆盖面,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再升级打造。
四、建设内容
(一)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照《龚店镇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三不变”,即目标任务不变、工作标准不变、考核奖补办法不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实现“三无一规范”和“一眼净”(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积、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横道、村内外杂物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及两侧达到无垃圾、污水和杂物)。
1、切实抓好达标村建设。搞好村庄改水、改厕,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亮化和美化,建设优美的农村环境,确保所有村都达到市定标准。
2、抓好软硬件设施建设。搞好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合理建设垃圾中转站、设置村内垃圾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在现有基础上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着力抓好“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在抓好人居环境整治的同时,对示范村进行再升级改造,打造“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亮点。
1、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抓好道路、垃圾污水处理等公益基础设施建设和文化娱乐、商贸网点、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全面实现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道亮化、环境净化和整体美化。
2、着力营造文明新风尚。依托农家书屋、内容新颖的墙体文化等有效载体,以文明新风下农村为主要内容,开辟文明橱窗等农村文化阵地,积极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同时,以评选“文明户”、“科技户”、“好婆媳”等多种形式群众性活动,积极倡导农村文明新风尚。
3、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村级组织带头人,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行保障机制。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稳妥推进村级管理机制,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合理调节农村利益群体冲突,有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龚店镇“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日常工作。各行政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坚持村负责人亲自抓,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村要通力协作,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宣传部门耍及时报道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激发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创造性。
(四)加大资金筹措。建立政府拨一点、各村筹一点、社会支持一点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五)强化督导考评。镇党委、政府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对各村跟踪考评,并作为评先奖优的依据。同时建立周巡查、月排名、季观摩、年总评的考核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