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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自然资〔2022〕153号 签发人:王 森
办理结果:A
叶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叶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李福青、康跃民、田广明、牛聚民、张建新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大农村建新拆旧的支持力度,腾出建设用地更好服务于乡镇返乡创业园区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项目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长期以来,因村镇规划编制和执行滞后,宅基地管理不到位,超占、抢占宅基地建房违法行为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等因素,造成土地资源粗放低效利用和浪费,致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紧张,直接制约着乡村振兴的实施和农村的发展。
为有效改善这一现状,根据省厅、市局工作安排和要求,县委、县政府,计划以“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为抓手,把田庄乡作为我县首批试点乡镇,以“规划引领、节约集约、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综合整治、注重融合、因地制宜、试点先行”为原则,组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有效缓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紧张局面,为乡镇返乡创业园区建设提供指标保障。
李福青、康跃民、田广明、牛聚民、张建新代表,我们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个支持!同时也恳请您对自然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加强联系,共商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法,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贡献。
2022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树楠 联系电话:15637500222)
抄送:县人大选工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局。
叶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