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叶县地方史志办公室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收入预算说明
第三部分 支出预算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任务
叶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现有5个内设科(部、室),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政策及有关地方志编纂的业务规程;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3、根据省地方志编纂总体工作规划拟定全县地方志编纂工作计划和编纂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4、组织编纂《叶县志》《叶县年鉴》《叶县大事月报》,依照规定组织专家对已编纂成稿的地方志进行审查验收;
5、搜集、保存、整理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方志学术研究、交流和宣传;
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7、培训地方志工作人员;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数为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现有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5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97万元,收入数据为本级收入数据。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55.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55.97万元。2018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9.19万元,占70%;商品服务支出5.34万元,占3.4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3万元,占0.84%;项目支出40.14万元,占25.74%,主要项目是:《叶县年鉴》(2018年卷)整理印刷出版、2018年《叶县大事月报》1-12期整理印刷出版、清·同治和清·光绪《叶县志》整理费、《叶县大事记》和《名人碑刻》整理费、明·万历《叶县志》和清·顺治《叶县志》及民国《叶县志》的寻找收集费用、乡镇志、部门志、聘用专家、下乡扶贫等,支出数据为本级支出数据。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总计155.97万元,支出总计155.9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13万元,减少12.91%,2018年印刷品数量减少。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度 “三公”经费预算为3.1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1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0.05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等工作接待。
3、公务用车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万元),预算数比2017年度增加3万元。公务用车费主要用于办理日常公务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项目。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暖、物业管理等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7万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表1:2018年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18年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18年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5: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6: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8: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2018年2月28日
【06】预算公开表_(117)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县志办.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