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公开>草案及说明
索引号:yexian-2023-00002 主题分类:草案及说明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3-05-22 关键词:
《叶县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起草说明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字号: 默认 打印本文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总河长令部署,2022年10月9日,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河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3年2月24日,经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平顶山市幸福河湖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20236)为深入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对幸福河湖建设的要求以全域循环生态水系规划为总引领,以幸福河湖建设为重要抓手,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统筹推进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文化系统建设,着力构建全域水系连通网,推动河湖面貌全面提档升级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完成平顶山市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任务清单中要求我县到2028年创建成省级幸福河湖2个、市级幸福河湖3个、县级幸福河湖2个任务,起草了本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确保方案切实可行,县政府先后多次召集专题会议,听取起草方案汇报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并结合我县乡村振兴、冬修水利、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深入了解我县全域河湖、水库建设基础情况后着手起草。通过围绕“持久水安全、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先进水文化、科学水管理”的目标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推动河湖管理保护全面提档升级,逐步实现河湖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美好愿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建设宜居易业和美乡村打下坚实的基础助力叶县创建乡村建设示范县

三、主要内容

(一)方案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分五大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建设范围建设标准、组织实施、保障措施。

(二)总体目标

按照“前三年示范引领后三年全面推进、持续巩固提升”的工作思路20232028年,全县创建不少于4条(座)省级以上幸福河湖、不少于8条(座)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50条县级幸福河湖。灰河、甘江河、苗庄水库、蛮子营水库成功创建级幸福河湖2035年,全县纳入建设范围内的河湖基本建成县级以上幸福河湖,实现全域建设幸福河湖的目标

(三)建设范围

本实施方案建设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小(1)型水库、小(2)型及以下水库、天然及人工湖泊,具备满足群众亲水乐水需求功能、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塘堰坝等小微水体。方案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8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四)组织实施

县河长办统筹制定全县幸福河湖建设计划,明确省、市、县三级幸福河湖建设名单,制定县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完成幸福河湖建设任务。

最后,以附件的形式明确了领导小组、任务清单、评分细则、申报表和编制大纲等内容,形成了完整的实施方案。

 

 

 

2023年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