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号)、《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及《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 39217-2020)等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规划区域内实施封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封闭区域管理范围
东至化工三路,南至盐神大道,西至希望大道,北至沙河一路。
二、封闭区域卡口设置
1.综合卡口(神马大道北):仅允许危化车辆和白名单车辆及人员通行。
2.普通卡口(希望大道南、神马大道南、沙河二路东、盐神大道东、盐神大道西):希望大道南、神马大道南、沙河二路东等三个卡口允许白名单车辆及人员、其他7座及以下车辆通行;盐神大道东西两端卡口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其他车辆及人员正常通行。
3.应急卡口(化工一路北、沙河五路东):日常禁止所有车辆及人员通行,仅限紧急状态下,由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打开。
4.园区围栏(沙河一路、化工三路、盐神大道、希望大道):日常封闭,特殊情况下,向封闭管理办证中心报备同意后方可打开或由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打开;突发状况下,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卡口限行管制。
三、入园手续办理
1.区内个人及单位需办理人员和机动车辆通行白名单的,统一由其所属单位指派专人到封闭管理办证中心集中办理。
2.区外个人及单位需办理人员和机动车辆临时通行手续的,由本人(驾驶员)凭有效证件,到封闭管理办证中心办理,有效期内可以通行,逾期不得继续通行,需继续通行的,可再次办理临时通行证。
3.消防、救护、工程抢险等特种车辆及相关人员应急进入封闭管理区域的,由园区应急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按批准路线行驶。
四、其他事项
1.封闭管理办证中心地址: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危化品停车场内(神马大道西侧沙河桥南)
联系人:肖溢恩 联系电话:0375-7275296
2.具体封闭化管理细则详见有关规定。
3.最终解释权归平顶山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所有。
特此通告。
附件:园区封闭化图
2021年11月30 日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