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文〔2021〕18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叶县城乡一体化供水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组 长:文晓凡 代县长
副 组 长:李鹏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郭志钢 副县长
成 员:付水生 县发改委主任
薛 涛 县财政局局长
何宏伟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滕跃峰 县住建局局长
兰建伟 县交通局局长
程慧香 县水利局局长
兰世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娄 毅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闫增豪 县林业局局长
李炳前 县卫健委党组书记
王红旗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人
张爱民 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郭卫朝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毛洪亮 县机动通信局局长
房春法 县国源水务总经理
各乡镇(街道)乡镇长(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程慧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单位职责
县发改委:负责项目审批、立项、水价测算、审批与监管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确定项目资金投入方式,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及运营经费,会同县水利局监管资金;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土地性质调查确认、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和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生活污水、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依据生态水源地保护规定,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范围内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负责供水管网建设与燃气管道相关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供水管网建设与道路相关的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水利局:牵头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负责工程建设规划设计、目标制定、服务标准、制度和配套政策起草等基础工作;协调做好供水项目资金的争取、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水源地附近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及供水管网建设涉及农业方面的协调配合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文物勘查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林木采伐指标、林业用地审批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水质检验和卫生监督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环评方案审批、水源地保护、水质监测和水污染防治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供水管网建设与道路相关的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供电公司:负责电力供应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机动通信管理局:负责供水管网建设与国防光缆相关的手续办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国源水务:负责工程设施建设、管网新建与改造、进村入户和运营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以及项目施工、供水入户等协调保障工作,维护良好社会秩序;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1年7月13日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