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0〕12号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明确叶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年度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管理机制,扎实开展我县实施《纲要》各项工作, 推进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五个部分,主题活动8分,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33分,科学素质基础工程26分,机制建设与保障28分,特色工作5分。每部分分若干单项打分,累加各项得分即为总分。总分70分以下为不合格,71—89分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有创新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予以适当加分,总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计入总分。
三、考核方式
(一)自查自评。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计分标准进行自查和自评打分,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评得分报送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验收考评。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平时工作、信息交流和自查情况,于每年年底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并考核评分。
(三)汇总审评。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自评分和考评分进行汇总,按自评分和考评分各占50%的比例计算,得出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考核最终分数,并报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结果运用。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最终审评结果、最终得分予以公示,并把审评结果作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最终分数达90分以上(含90分)且通过审定的,由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附件:叶县2020年度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指标
体系
2020年7月2日
附 件
叶县2020年度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得分 | 责任单位 |
主题活动 (8分) | 活动开展(4分) | 开展科普日、三下乡、科技周等社会性、综合性大型主题科普活动情况(2分) | 开展三场(次)以上并有方案、有总结得2分,少一场扣1分 | 各成员单位 | |
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生活、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应急避险、安全生产等方面专题宣传情况(2分) | 开展三次(场)以上得2分,少一次(场)扣1分,没有开展不得分 | 各成员单位 | |||
社会影响 (4分) | 社会各界对各类科学素质活动的关注度、参与度(2分) | 有3个以上单位联合开展活动1次得0.5分,最高得2分 | 各成员单位 | ||
主流媒体对科学素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的情况(2分) | 市厅级媒体报道1次的得0.5分,省部级媒体报道得1分,最高得2分,国家级媒体报道加1分 | 各成员单位 | |||
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33分) | 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9分) | 提高校内青少年科学教育质量(3分) | 辖区学校重视基础教育阶段科学课程教育质量,按要求开设科学课程得3分,工作落实不到位酌情扣分 | 县教体局 | |
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和科技创新实践活动(3分) | 获得省级科技教育活动表彰1项得0.5分,国家级1项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 县教体局 | |||
鼓励学校与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基地共建共享科普资源(3分) | 开展相关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教体局 | |||
农民科学素质行动(9分)
| 开展农业科技教育培训,提高农民致富能力(2分) |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人社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开展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2分) | 建立培训基地得1分,完成培训任务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商务局 | |||
实施农村科普精准扶贫(3分) | 开展相关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各成员单位 | |||
提高农村妇女、贫困地区农民科学文化水平等工作开展情况(2分) |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妇联 各乡镇街道 | |||
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9分) | 提高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技术创新能力(3分) |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 ||
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和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3分) | 开展相关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人社局 县总工会 | |||
开展经常性职工科普宣传活动(3分) | 开展相关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总工会 | |||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6分) | 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培训,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等院校教学计划,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决策与管理水平(3分) |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党校 | ||
开展针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普活动(3分) | 举办高端科普报告会或开展相关科普讲座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 |||
科学素质 基础工程 (26分) | 科技教育与培训工程(4分) | 积极参加“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开展科学教师和科技辅导员专项培训 (2分) | 开展相关培训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教体局 | |
加大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青少年科学工作室、科普教育培训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2分) | 3项以上落实到位者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县教体局 | |||
社区科普益民工程 (4分) | 开展社区科技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2分) | 开展相关活动1次得1分,最高得2分 | 各乡镇街道 | ||
改善社区科普基础条件,建设社区科普大学、社区科普基地、科普画廊等,鼓励辖区内相关单位开发开放科普资源 (2分) | 建有社区科普学校、社区科普基地、科普画廊并开放科普资源得2分,没有社区科普学校的扣1分 | 各乡镇街道 | |||
科普信息化工程 (5分) | 实施科普信息化工程及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情况(3分) | 建有科普网站、科普e站、科普栏目得2分,少1项扣1分,有示范县(市、区)试点得1分,最高得分3分 | 各乡镇街道 各单位 | ||
科普与新媒体深度融合,加大传统媒体传播力度,发挥新媒体传播作用,实现多渠道全媒体传播情况(2分) | 2种媒体传播得1分,每增加1种加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新局 县广电总台 | |||
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4分) |
增加科普基础设施总量,鼓励建设综合性科普活动场馆、场所,优化科普资源配置(2分) | 已有或在建科普场馆者得1分,优化配置科普展品者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科协 | ||
增强科普基础设施整体服务能力,落实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及公益性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推动优质科普资源的开发开放(2分) | 博物馆、科技馆、图书馆及公益性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2个以上者得1分,优化科普资源配置者得1分,最高得2分 | 县委宣传部 县科协 县文广新局 | |||
科普产业助力工程(4分) | 建设科普众创空间,推动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传播和消费,建立现代农业科普园(2分) | 建有现代农业科普园区,有园区建设方案和科普工作规划者得1分,园区有科普人员队伍和持续的经费投入者得1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2分 | 县商务局 各乡镇街道 | ||
鼓励支持优秀科普作品创作与开发 (2分) | 有科普作品者得1分,科普中国落地应用者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 |||
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5分) | 加强基层科普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培养高水平科普人才,稳定壮大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3分) | 建有科普人才队伍和具有一定数量科普志愿者得2分,在科普中原云平台注册用户群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 | 各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 | ||
推动各类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设立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并登记建账 (2分) | 科普志愿者组织设立有专兼职人员得1分,科普志愿者注册登记者得1分,最高得2分,没有不得分 | 县委宣传部 县科协 | |||
机制建设与保障条件(28分) | 领导重视(5分) | 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列入工作议程,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作出批示、出席活动(5分) | 完成每项工作得1分,最高得5分,每少一项扣1分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县科协 | |
组织保障(5分) | 成立组织机构并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体系(5分) | 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配备专兼职人员得1分,成员及时调整得1分,工作协调顺畅得1分,最高得5分 | 各成员单位 各乡镇街道 | ||
机制保障(13分) | 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或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工作业绩考核内容(5分) | 纳入总体规划得2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得1分,纳入目标管理得2分,最高得5分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
出台相关政策,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对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年终有考核、有奖惩措施(4分) | 完成每项工作得1分,每少一项扣1分,最高得4分 | 县科协 | |||
建立健全《纲要》工作档案资料,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向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计划、总结及工作信息(4分) | 完成每项工作得1分,每少一项扣1分,最高得4分 | 县科协 | |||
经费投入(5分) | 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投入水平,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5分) | 逐年提高教育、科普经费得2分,有一定科学素质办公经费得3分,最高得5分 | 县财政局 | ||
特色工作 (5分) | 工作创新(1分) | 工作方式和方法上有创新(1分) | 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得0.5分,有典型经验或亮点工作得0.5分,最高得1分 | 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 |
经验推广(2分) | 工作独创经验,受到全国(省)表彰或在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省级0.5分,国家级1分)(2分) | 受到省级表彰或在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者得0.5分,国家级得1分,最高得2分 | 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 ||
年度重点工作(2分) | 安排的年度重点工作完成优异者(2分) | 年度重点工作有行动并积极实施者得1分,完成优异者得1分 | 各单位 各乡镇街道 |
主办:县科学技术协会 督办:县政府办公室秘书五室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