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2019〕15号
叶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叶县桑构树种植奖补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叶县桑构树种植奖补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7月15日
叶县桑构树种植奖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快我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优质草畜业健康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大力推广饲料桑树、杂交构树种植加工利用产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对象
叶县县域内的村(组)集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和种植、养殖大户。
二、奖补期限与发展规模
县政府设立叶县桑构种植扶持资金,对2020年底前种植的桑构树予以奖补。全县种植规模控制在1.5万亩左右。
三、奖补内容
(一)对单个市场主体种植桑构树100亩以上,当年保苗率达到90%以上,第二年、第三年保存面积不减少的,针对桑构树种苗补助,每亩2000元,分三年补助,第一年1000元/亩,第二年500元/亩,第三年500元/亩。
(二)对购置大型农机具,主要是桑构树收储机械:收割机、打包机、装载机、夹包机等,在省、市补助基础上,按购置价格的20%予以补助。
(三)对桑构树成品实行保护价收购,责成收储机构(草站)与桑构树种植农户(或合作社)签订收购协议,每吨收购价不低于350元(其中20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户帮扶等),高于保护价的,随行就市。县内畜牧养殖企业购买桑构树产品作为饲草饲料的,给予60元/吨的补助,每年补助量控制在1万吨以内,补完为止。
(四)对桑构树种植基地建设区域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安排涉农项目整合资金配套相应的基础设施。
(五)创新桑构树产业融资模式,县政府引导设立叶县桑构树产业发展基金,用于桑构产业贷款担保。支持金融机构开发桑构树产业信贷产品,为全县桑构树产业发展提供多渠道的金融支持。
(六)引导、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方式发展桑构树种植产业项目,并优先享受种植奖补政策。
(七)以草站建设为中心,打造以桑构树为纽带的饲草饲料生产、桑构树畜禽饲养、高端桑构树畜产品销售的产业链条,延伸桑构菜、桑构茶加工产业,吸纳贫困人员务工增收,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最终形成以效益为先导的种养加产业链。对桑构菜、桑构茶加工企业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20-30万元补助。
(八)鼓励建设标准化草站,对草站建设占用土地予以补助,建成运营的前三年,每年每亩补助地租800元,每个草站最大补助面积限制在200亩以内。
(九)对当年桑构树种植面积前三名的乡镇(街道),奖励乡镇(街道)3-5万元工作经费。对当年桑构树种植面积前三名的行政村,奖励村集体1-2万元工作经费。对建设标准化草站的乡镇(街道),奖励乡镇(街道)2-3万元工作经费。奖励资金从桑构种植扶持资金中列支。
四、奖补流程及方法
(一)申报。凡在我县境内进行桑构树种植基地建设,并符合上述奖补条件的村(组)集体、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或种植、养殖大户均可申报。申报时,需向所在乡镇(街道)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填写《叶县桑构树种植基地建设奖补申报表》。乡镇(街道)汇总后统一上报县畜牧局,由县畜牧局实地查看,对适合种植地块确认后开始实施。已经种植桑构树的经营主体也可参与申报。
(二)验收。按照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桑构种植面积验收时间为每年第一茬收割期间。对拟验收地块,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乡镇(街道)向县畜牧局提出验收申请,县畜牧局牵头,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参与,实地验收认定。
(三)资金核算及下达。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据实核算后拨付奖补资金。其中,申请农机补助的,需提供购货发票、购货合同、农机照片及农机参数等材料;申请购买桑构树产品作为饲草饲料补助的,需提供发票、合同等材料。对乡镇(街道)、行政村的奖励,根据实际评比结果发放。
抄送:县委各部委,县人武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