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增强年度预算的约束性和指导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国务院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的通知》(财办〔2020〕13号)和《叶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叶县推进县级部门支出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叶财〔2021〕113号)等要求,结合我县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编制我县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市委十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继续做好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工作,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原则,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扎实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可持续风险防控,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编制原则
一是全面完整,真实合法。坚持实行“零基预算”,强化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真实收支情况。加大预算信息公开力度,凡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涉密事项除外)全部公开部门预算。
二是积极稳妥,突出重点。支出安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三保”支出,尤其是“保工资”支出,牢牢守住“三保”底线,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全力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保持适度财政储备,应对不可预见因素。
三是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坚持精打细算、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四是综合统筹,分类保障。一般公共预算重点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资金需求。政府性基金预算重点保障项目支出,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密切关注上级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各类金融工具对项目建设的撬动和支持力度。
五是强化约束,注重绩效。部门预算经县人代会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程序报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坚持实行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新出台支出政策、新增项目(资金)必须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未开展评估或评估结果不佳的,不再进入预算安排程序;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配置效率。
二、编制要求
(一)编制范围
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及所属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
(二)编制时间
整体工作于今年11月20日前完成,分项工作按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编制内容及相关要求
根据“个人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编制和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专项支出(含列收列支项目、基金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按实际收入”的总体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编制2025-2027年财政规划,并在2025年规划框架下细化完善形成2025年预算。
1.个人经费。通过“一体化”平台更新完善人员工资信息数据,作为计算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各项社保缴费等个人经费的依据。各预算单位分别负责本单位人员信息库更新填报工作,各部门预算分管股室负责对口服务预算单位人员工资信息库的审核工作,此项工作必须在今年10月25日前完成。
2.公用经费。按分类定额标准*编制数,实有人数小于编制数的,按实有人数核定,实有人数大于编制数的,超编部分按50%核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公办普通高中按规定的生均经费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所需学生人数由教育部门负责提供,此项工作必须在今年10月25日前完成。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实行项目库管理。由各部门、各单位通过“一体化”平台填报项目库,经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管理股室初审后报预算股审核,同时报送纸质项目支出申请表(附件2),项目申报要提供政策依据等材料,并作为附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财政部门根据财力范围及支出优先顺序,结合2024年预算执行及以往年度决算情况,剔除一次性及政策已执行到期的支出因素后,控制在上年度预算总量之内核定,并报经县政府审批。项目申报工作于今年10月25日前完成。
4.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以往年度形成的定补支出。必须按照资金用途细化分类,优先用于保障基本支出,基本支出未足额安排的,不得编制项目支出。非税收入安排支出要与非税收入完成数挂钩,并与预算内资金统筹安排。不得以“定补”名义编制项目,未细化到项目的,不再安排预算。
5.各预算单位要对所编报项目进行分析梳理,同类型、同用途的支出事项要合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县发改委立项,否则不予安排。根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要求,项目视成熟情况可在年度之间调整,跨年度实施的项目严格按进度安排预算,项目质保金要在实际支付年度安排,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编报的项目支出审核把关,杜绝“一次安排、分年支出”现象,切实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6.坚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项目要按照豫财购〔2020〕4号文件确定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支出确定以后,应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7.做好2025年债券项目和资金需求与预算编制衔接工作。根据上级相关要求,2025年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必须严格对应到已上报备案的项目,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经常性支出。各预算单位要做好债券项目的申报工作,部门预算项目与债券项目同谋划、同部署、同申报,统筹安排。
8.加大预算公开力度。预算公开是建立公开透明预算管理制度的重要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各部门应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各部门所属单位应在部门批复预算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包含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同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等情况作出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公开地点应在县人民政府部门预决算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
为配合“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各部门预算分管股室负责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一体化系统审核对口服务预算单位公用经费、单位项目支出和非税支出预算中用于“ 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情况,参考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决算情况,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指导对口服务预算单位及时调整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确保预算执行中“三公”经费规模只减不增,做好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准备工作。
附件:1.叶县2025年各部门(单位)支出标准及核定办法
2.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表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1
叶县2025年各部门(单位)
支出标准及核定办法
为积极稳妥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增加预算支出透明度,根据我县财力状况,结合单位实际,制定2025年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标准及核定办法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与县财政有直接或间接缴拨款关系,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单位)负责下属所有二级机构的预算编制,统一汇总审核完毕后,以部门(单位)为整体报送县财政局。
二、具体标准
(一)工资福利支出部分
1.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依据应发工资数和津补贴数*13编报。
2.乡镇工作补贴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数额*12编报。
3.车补按照车改办审批的车补名单编报,标准:县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其他人员600元/月。
4.月基础绩效奖和年度考核奖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数额编报。
5.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按实际发放标准编入基本支出—特殊岗位津贴。
6.社会保障缴费中:
工伤保险依据工资总额的0.2%编制财政负担部分(教育类单位按0.4%编制)。
医保金依据工资总额的7.4%编制财政负担部分。
养老金依据工资总额的16%编制财政负担部分。
住房公积金依据工资总额的12%取整填报。
职业年金记实补记由财政局统一核算预留。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部分
1.退休人员津补贴和年度健康修养费,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数额编报。
2.离休费包含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按照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数额编报。
3.遗属生活补助按照县组织、人社部门批复的数额编报。
(三)商品和服务支出部分
为合理核定各部门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定额,将县直单位分为四个类型:
A类四大班子(含副县级部委)公用经费按人均3000元/年安排;
B类公检法司及纪检监察部门公用经费按人均16000元/年安排;
C类县委、政府各局委办(含副科级单位)公用经费按人均2500元/年安排;
D类其他财务实行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按人均2000元/年安排;
公务用车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租用费、燃料费、日常维修费、过路过桥、保险费等。行政单位按车改后核定车辆数安排经费,事业单位按纪检、财政部门核定车辆安排经费。标准为:在职正县级公务用车每辆4.5万元/年,在职副县级公务用车每辆4万元/年,其余公务车辆按每年每辆3万元。
各乡(镇)、街道按照现行的经费定额标准执行。
(四)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实行滚动预算,部门编报项目支出时,需先填报项目支出申请表、纳入项目库,实行分类管理,有保有压,重点保障基本民生、基层运转支出,重点保障争取上级项目和资金所需的前期费用,重点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支出,大力压减经常性项目,压缩一般性支出,原则上比去年只减不增。
2.上级提前告知补助要全部列入年度收支预算,各预算单位要将本单位接收的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及时、准确报送财政局对口股室,财政局部门预算分管股室汇总统计,并与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对口业务处(科)室核对无误后报预算股,待本级财力安排的项目和金额确定后,统一列入年度预算。
3.根据收付实现制核算要求,部门当年未实际支出的指标余额和计划余额不办理结转,确需继续使用的,按照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重新申报,认真做好2024年预算执行与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衔接工作,均衡支出进度,不断提高年初预算执行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所有财政支出全部编报绩效目标并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各部门(单位)在编报年度部门预算时,必须按要求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并报县财政局按流程审核。预算批复后,相关绩效目标申报表格由各部门(单位)负责与部门预算同步在叶县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发布。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表 | |||||||
单位 | 2024年预算执行数 | 2025年建议增加(减少)数 | 2025年建议安排数 | 备注 | |||
项目 | 金额 | 项目 | 金额 | 文件依据 | |||
合计 | |||||||
一、政策性配套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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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固定支出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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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费类项目 | |||||||
... | |||||||
四、其它项目 | |||||||
说明:本表适用单位项目支出,区分政策性配套(含“三保”配套)、固定支出项目、经费类项目和其它项目支出四类。2024年预算执行数和2025年建议增加(减少)数中均为本级财力安排数,不包含提前告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