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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09-06-08 关键词:
叶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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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政〔20085

 

 

叶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表彰2007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

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7年,全县民政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民政工作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鼓励先进,发扬成绩,推动我县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县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民政工作成绩突出的田庄乡等9个殡葬改革先进乡(镇)、常村乡等8个民政所建设先进乡(镇)、夏李乡等5个敬老院建设先进乡(镇),王军等10名优秀敬老院院长、樊花婷等34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发扬模范表率作用,为全县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县民政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名单